居家隔热改造宜兰县民享政府补助【限额28户】
※受理申请
即日起至108年1月31日前向本局提出补助申请书
※补助对象
宜兰县内居民,须检具户籍证明,并具有该建物之所有权及使用权。申请人于同一用电地
址仅以一案为限。
※补助品项及标准
具隔热效果之改造提案,每案补助50%改造工程费用,最高上限1万元,共补助28家。
(一)居室开口外壳节能:调整建筑物的开口部如窗、通风口,让它具备调节气候对室内的
影响,利用遮阳、玻璃的选择或空气流动的引导,改善室内过剩温度带来的不快。
1.内外遮阳隔热:百叶式、帆蓬式、植栽花架、出挑板式(钢板、铝板)或其他有效形式之
遮阳等。
2.开口部材料节能:Low-E玻璃、反射玻璃、吸热玻璃、双层玻璃等或其他具遮热性能的
节能玻璃材料。
(二)局部不透光部外壳节能 :台湾普遍为钢筋混泥土建筑,屋顶、外墙等不透光部位,
绝少施作隔热、遮热的处理,既有建筑增设隔热构造,可减少炎热夏季时节,热能借由传
导吸收,进入室内不易消散之状况。
1.屋顶隔热遮热:隔热材料组合、复层构造、隔热涂料、浅色表面、屋顶绿化。
2.外墙隔热遮热:隔热材料组合、复层构造、隔热涂料、浅色表面、垂直绿化。
(三)其它有效隔热、降低室内温度之改造。
相关申请办法,请参阅宜兰县政府环保局网站
http://www.ilepb.gov.tw/News/NewsContent.aspx?id=2027
https://i.imgur.com/OVuXRGf.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