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事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标题:批任内最后公文 陈金德要收回救国团泳池并追讨租金
3.完整内文:
〔记者张议晨/宜兰报导〕宜兰县政府从救国团名下收回礁溪龙潭游泳池土地,但泳池仍
是与救国团签约的四季泳会使用,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认为泳会占用县有地,且开会两
次都不出席,是在故意拖延,今卸任前签下最后一纸公文,要求四季泳会在1月31日前归
还占用土地,否则将提诉讼,并追讨7月至12月使用补偿金(租金)约25万元。
龙潭泳池兴建于1966年,由救国团全责管理,1983年县府、宜兰市公所及四季泳会透过捐
款、补助,改建成现今样貌,2004年时土地却登记为救国团所有,并与四季泳会签约,且
仅限会员使用,但两单位合约今年6月30日就已到期。
陈金德认为泳池应属公有财产,救国团是长期占用县府土地,今年5月8日办理注销登记,
将13笔土地所有权变更为“宜兰县”,管理机关则为宜兰县政府体育场,并撤销地上物使
用执照。
目前泳池仍是四季泳会使用,但土地属县府,泳会如同“占用”公有地,原县府拟与四季
泳会重订管理协议,寻求解套方式,但县府邀泳会出席会议讨论,四季泳会却两次都缺席
。
陈金德不满,认为四季泳会在“拖时间”,批评泳会无权占用县有地,今在卸任前批示最
后一纸公文,要求四季泳会在1月31日前“还地”,并追缴7月至12月31日的使用补偿金共
25万元,泳池则会在2个月内公开标租,开放全民使用。
“限期2个月内交还!”陈金德批评,四季泳会占用龙潭泳池土地,依照“宜兰县县有财
产管理自治条例”,被占用要收取使用补偿金,他并要求泳会腾清地上物交还县府,若泳
会拒交,将提诉讼并移请检警侦办。
4.完整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Yilan/breakingnews/2651822
5.备注:
租约半年前就到期了
为什么还能够拖这么久
是政府无能?
还是四季泳会的后台够硬?
http://blog.udn.com/ccpou/12222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