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事来源:自由时报
2.完整标题:酒后渔港小解竟被推落海 他怒控友人杀人未遂
3.完整内文:
[记者林敬伦/宜兰报导]宜兰县苏澳镇王姓男子,在王姓女子经营的“蛋蛋鱼摊贩”内
,与许姓友人酒后发生争执,许心生不满,趁王男在渔港小解时,从背后将人推入海中,
所幸王男会游泳,也没有受伤,但上岸后,怒控许姓友人杀人未遂;全案法院审结,认为
许并未趁王落海上岸时不断阻挡,王本身也没有受伤,判许男无罪,全案可上诉。
判决指出,被告许男与王男是多年好友,于今年4月17日晚上,在王女于宜兰县苏澳镇苏
澳渔港经营之“蛋蛋鱼摊贩”内,酒后因故与告诉人王男发生争执后,对告诉人心生不满
。
同日晚上7点30分许,见王男走至“蛋蛋鱼摊贩”对面之港边小解时,明知将人推入海中
,可能会使人溺毙,许男竟仍基于杀人之故意,走至王男身后,趁其不注意时,将其推入
海中,王男落海后,奋力挣扎,并抓住渔港内之船只攀爬上岸,始未丧命。
但王男事后相当气愤,以杀人未遂罪嫌,对许男提出告诉;审理中许男坦承确实有将王男
推入海中,但否认有杀人犯意,他辩称,没有要致告诉人死亡的意思,他与王男也是朋友
。
法官依据现场照片、Google标示位置图以及证人的证述,认为许男虽确有将王男推入海中
,但应只是酒后一时兴起的偶然举动,想要恶整王男看他落水后狼狈的样子,借此嘲笑奚
落对方,或为先前吵架一事出气。
法官认为,许男虽预见王男可能因此呛水,但知道王会游泳,当时港边也有其他渔船停靠
,港内平静无波,街上也有其他人车经过,衡量王男应可平安无事自行上岸,旁观者亦可
轻易发现施救或报警,根本不可能以此方式杀害王男,因此判许男无罪。
4.完整连结 (或短网址):
http://news.ltn.com.tw/news/Yilan/breakingnews/2636455
5.备注:
衡量王男应可平安无事自行上岸,
旁观者亦可轻易发现施救或报警,
根本不可能以此方式杀害王男,
因此判许男无罪。
法官是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