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事来源:
监察院新闻稿
2.完整标题:
针对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停办兴中国中不成,强制接管校舍并议处校长争议,监察院认
有重大违失,纠正宜兰县政府日
3.完整内文:
监委王美玉、仉桂美指出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为解决该县公办民营之“宜兰县立慈心华
德福教育实验高级中等学校”(下称华德福高中)校地不足问题,于今年5月宣布将停办
兴中国中。因各界质疑,县府改称尚在内部评估中,未“强行停办”兴中国中,但强制接
管兴中国中部分校舍,并以校长不配合办理校舍余裕空间活化,移送议处,引发学生家长
及教育团体强烈抗议。监察院调查后,认为宜兰县政府不仅罔顾学生受教权,也未尊重校
长权责,有滥用监督权之虞,有重大违失。
监察院内政及少数民族委员会、教育及文化委员会联席会议于今(6)日通过并公布监察
委员王美玉、仉桂美提案,纠正宜兰县政府。
监委指出引发教育界瞩目的宜兰县政府停办兴中国中风波,虽尚未启动停办之程序,但县
府自104年起即评估该校之存续,明知该校约有4成比例之学生属低收入、隔代教养、身心
障碍之弱势学子,且该校创校逾50年,与社区具有紧密连系关系,校方近年来发展特色教
学亦有相当成绩,而少子化属全县各公立学校共通普遍之现象,该校应否废校仍有重大争
议。县府却未践行法定程序以凝聚共识,迳对外宣布将停办该校,引发各界强烈质疑及教
育部关切而作罢;又教育审议委员会为地方政府重大教育事务之咨询、协调、审议机关,
县府事前未将相关议题送请该会凝聚共识,争议发生后又迟不遴聘委员及召开会议,显然
违反教育事务应多元参与决定之原则,确属不当。
监察委员王美玉、仉桂美指出,宜兰县政府在办理本案时,有下列重大违失:
一、 宜兰县政府为贯澈代理县长的意志,停办兴中国中不成,政策数变,于107年7月
以
活化闲置校舍为由,单独针对兴中国中,强令该校交出行政大楼及专科教室供华德福高中
进驻;代理县长陈金德无视开学在即,未优先考量学生受教权益,且华德福高中无意进驻
,仍坚持兴中国中必须腾空部分校舍,衍生无谓争执及诸多疑义,造成县府、兴中国中、
华德福高中三者皆输的局面,办理过程核有重大违失。
二、 国民中小学使用中之校地及校舍,属公法上“营造物用物”,非单纯的行政财产
。
如有活化及供公益使用之必要,应依教育部订颁之“公立国民中学及国民小学校园(舍)
空间多元活化注意事项”及宜兰县订定之“县立国民中小学校园余裕空间活化实施要点”
办理。宜兰县政府舍此不为,迳援引公有财产管理自治条例,于开学在即之际,要求兴中
国中点交图书馆及教师使用中之办公厅舍,并变更管理机关,漠视教育部指示及县议会决
议,置学生受教权益于不顾。核其所为,规避相关程序及规定,有欠正当,有重大违失。
三、 国民中学校长系经由储训及多元民主之遴聘机制所产生,
负有综理全校行政业务之责,对校务推展极为重要。且学校如何评估余裕空间供公益使用
,需尊重教学需求及社区发展,经由多元参与之程序决定。惟宜兰县政府依代理县长之指
示,要求前任之杨乃光校长于107年8月1日就职苏澳国中校长后,仍须续留兴中国中执行
搬迁作业,导致兴中国中之行政运作紊乱;又以兴中国中新任之李俊纬校长不配合提出搬
迁计画为由,将之移送校长成绩考核委员会调查惩处,未尊重校长权责,实有滥用监督权
之虞,有重大违失。
监察委员王美玉、仉桂美另针对宜兰县政府长期漠视实验学校校舍不足的问题指出地方政
府为鼓励实验教育之发展,应提供实验学校足供教学及行政需求之校地、校舍及教学设备
。宜兰县政府允许华德福高中年年增班及改制,却长期漠视其校舍及校地不足之问题;县
府原规划使用兴中国中校园余裕空间供华德福高中第二校区之用,亦明显不符需求,衍生
地方抗争及教学干扰之疑虑,有欠妥适,应尽速检讨改进。
4.完整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goo.gl/wfEskU
5.备注:
代(空)理(降)县长再硬来啊,资进党在宜兰能被你搞掉真的不简单,伟哉金德。
也希望这件事能后续有好的结果,有人能继续追,不要选举过后就被遗忘了,天佑宜兰,
天佑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