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不服nknuukyo代理版主之判决

楼主: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04-03 21:07:32
原判决文
#1c3HeUNw (Christianity)
不服处一
该判决提到df62是检举人与当事人
而指控我对于
新北召会领头羊 神学著作翻译
挪抬
谢仁寿 aka df62
做出泄漏个资之行为
但该判决内容完全没有提到df62怎么证明其id为谢仁寿所有
请n代理版主公布如何认定df62为谢仁寿之id
不服处二
之前我公开在ptt指出某使用者意图用嘲笑我外表的方式性骚扰我
对方告我诽谤 妨害名誉
但我连去做笔录都没有就被不起诉
因为不起诉书上明白写道:
1.宪法第11条赋予人民的言论自由
2.我是以对方行为之事实来讨论
所以检察官认定我完全没有诽谤 妨害名誉之犯意
ptt可以不用像国家宪法般那么保障所有使用者的言论自由
但至少可以让使用者讨论事实吧?
df62不论是对我 speed2或owtyyw
都做出了言语恐吓及文字性骚扰的事实
而不论言语恐吓或文字性骚扰
都是关乎刑法以及公众利益
何以n代理版主自己都在判决文写出df62文字性骚扰不妥
却对于讨论的我处以水桶呢?
附上df62文字性骚扰 恐吓证据:
性骚扰owtyyw
https://tinyurl.com/pvz7exn6
https://i.imgur.com/A0r9aNV.png
性骚扰speed2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95661339.A.60E.html
https://i.imgur.com/w6ppKnU.png
恐吓要拿榔头打我
https://www.ptt.cc/bbs/Christianity/M.1666373134.A.F40.html
https://i.imgur.com/6qmsvAE.png
最后我要感谢绝对的爱与公义的天父
祢让df62 谢仁寿 心硬检举我
好让我把它的恶行再整理得更清楚
让每个在网络上搜寻谢仁寿的人
都会知道它的性骚扰与恐吓恶行
这些恶行的证据 会永远存在网络上
阿们。
作者: miinux (苓儿)   2024-04-04 00:35:00
撕票的证据也永远在网络上得饶人处且饶人。你忘记人非圣贤吗?孰能无过,一直纠缠别人,超烦
楼主: bigbowl ( Gathering Storm。)   2024-04-04 01:17:00
楼上大妈的证据也永存网络 彼此彼此 ^_^我来po楼上大妈外泄公司文件跟抄袭的证据了^_^#1b53ueHH (job) 还被版主m 感谢job版版主^_^
作者: happytiger (54068)   2024-04-06 16:30:00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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