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只有小组长可以裁判失职,所以我不认为我有义务接受这个政治要求。
而投票名单的新增我认为需要征询两位候选人意见,但我立场倾向不新增。
原因很简单,投票结束只剩不到一天,这样开放对其他也想投票的人可能来不及作业。
如果要在这样的短时间内开放,不如重新举办选举。
但我很明白表示,我不会主动暂停或重新举办选举。
简之,我认为应该由小组长裁示,不然应该继续维持现状。
我认为申诉要有明确主张,你要暂停选举就提暂停选举,争取投票就争取投票
而不是不给你投票,就要求暂停选举,这是漫天喊价,也不尊重争执的双方及第三人。
这个我认为就申诉的系争事项是不能成立的。
以上这是我就板主个人浅见与立场。
※ 引述《eno4022 (钢手指分身)》之铭言:
: 既然组务有组务的考量,那么我尊重
: 只要优卡她在板上公开道歉自己的失职,并将我们加入可投票名单
: 我不会坚持一定要停下选举,但也请组务照今天的承诺
: 与新代理板主共同制定新的选举办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