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县标案收买记者 监院全票通过弹劾3官员
监察院今天举行弹劾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全票通过委员王美玉、王幼玲及赵永
清提案,弹劾通过前花莲县府祕书长谢公秉、时任花莲县政府行政暨研考处长林金虎及前
县府新闻科长黄微钧共3人,并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处理。
本刊去年12月独家揭露,花莲县前县长傅崐萁任内砸了546万公帑办理采购案,但却由在
地记者以个人身分得标,官员甚至还私下找了在地记者,要他们帮忙蒐集舆情回报,每月
回以5万元报酬,新闻曝光后,外界质疑花县府包养记者的声音不断。监察院介入调查后
,在今天的弹劾审议会决议,出席的11位委员对一致同意,过程中并未有太多意见交锋,
监院预定在下午举行记者会说明全案。
据了解,提案弹劾的王幼铃在提出弹刻意见时,与会委员一致认同,3位公务员办理此项
采购案,已灼伤新闻媒体的独立自主并严重伤害政府形象,光是这一点,就足以弹劾花莲
县府3位官员。
监察院弹劾这些官员的理由是基于《政府采购法》,花县府宣称此标案是“限制性招标”
,但为何非找记者执行不可?理由却不够明确;此外,执行标案的过程也有瑕疵,县府宣
称标案是要增加县政宣导素材数据库的丰富度,但监察院调查发现,好几个记者所缴回的
舆情主题都一样,甚至回缴县府的影音文字也未符合标案当初宣称的规格,因此认定官员
有违失。
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190604inv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