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王疑收买记者2年砸546万 代理县府团队曝光内容…
〔记者花孟璟/花莲报导〕已因炒股案入狱的花莲县前县长傅崐萁人称“花莲王”,他任
内诡异标案在最近被县府放上政府采购公报网的决标资讯,其中106年、107年有共25个“
县政宣导平面素材数据库蒐集建立”采购案,每个标案从14万到28万余元,随着傅崐萁下
台的县府前秘书长谢公秉甚至还开价“1个月5万元”给记者做舆情蒐集,报酬直接由处长
领现金交付,录音内容甚至还有“这事情只有你知、我知、处长知”等语!
花莲县府这批“县政宣导平面与影片素材”标案共25个,“采购对象”是自然人并未透过
记者所属公司,106年、107年连续2年都采取限制性招标,也没有公开上网,还有记者连
续2年都拿到标案共45万8800元!
花莲县代理县长蔡碧仲今天到台中参观花博;花莲县政府秘书李旭宁直言“这实在匪夷所
思”!李旭宁说,代理县长蔡碧仲团队上任后,县府内部才发现106、107年连续2年度的
标案早就结案,依法应在结案30天内上网公告却未上网“被压住”,直到代理县长蔡碧仲
团队上任,新任处长谢明宏主动发现这批标案没有上网,就主动报告并且公布。
他说,公帑不应该这样花,这种类似“撒网式”的采购并不妥当,拿到的照片也不知道是
否合乎需求,他说,类似这样的照片、影片采购,正当作法应该是县府发现媒体某张照片
、影片拍得好,比如国庆烟火照片挑选佳作,再透过正常管道采购,“有需求、有标的再
采购”,才不会有争议、也不会浪费公帑。
他说,目前调查,依照采购法确实是可以针对“委托在专业领域具领先地位之自然人”,
进行劳务采购,这部份没有违法。但李旭宁说,如果没有依规定公开上网“也没有人会知
道”,形同沦落到“政府花的钱竟然民众不知道”的境地。
另外,依《镜周刊》报导中取得的一段县府前任副秘书长谢公秉,2017年底媒体记者私下
会面的录音档,以傅崐萁即将2018年卸任、太太徐榛蔚也要选举,因此“需要精准的了解
跟掌握”,要相熟的记者“一个月写一篇舆情”,费用“看是5万元,我就叫处长直接提
领给你”、“只有你知、我知还有处长”。
对此李旭宁说,这部份还待深入追查,目前并没有查到有这笔金流,因为即使是首长特支
费也应该要有领据,强调“给县府一点时间去追”。他批评,政府的钱可以用这样“你知
、我知”的说法,直接给付给特定人,令人觉得“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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