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新竹市人行道路霸退散 竹检即起大扫荡

楼主: jamesy61687 (kct945L)   2019-03-21 08:31:59
自由时报
记者蔡彰盛/竹市报导
为了还给行人更多的空间,新竹地检署主动出击!
新竹地检署指挥新竹市警方,即日起扫荡市区占用人行道的违法、违规路霸,从东光路开始一直往光复路为起点,希望清路专案能让各界重视行人安全,矫正违法占用民众心态,不能再心存侥幸。
新竹地检署发现,经常传出行人因为人行道遭占用,不得不走上马路,与车争道,推婴儿车的妇幼更少行路空间,主动分案侦办人行道遭占用案件,首波案件分派由检察官许大伟指挥新竹市警局第二分局,会同新竹市政府工务处使用管理科,拍照蒐证确认违法占用个案。
首波执行的路段为新竹市东光路到光复路路段,检方说,这段路连接学府路多所学校及新竹公园、大润发,往来行人、学生众多,初步会勘约有超过40处违法占用人行道,态样多为以花盆占据车位,甚至围起来作为餐饮生意的营业空间。
检方说,如果地上物是可移动的,检方会要求环保局当作废弃物直接清理,这部分为行政罚范畴;如果地上物不可移动,属于定着式物品,那就涉及刑法的窃占罪嫌,包括有住户以铁链将自己门前的人行道圈起范围,以占据停车位的作法,都将可能以窃占罪侦办。
新竹市警局第二分局说,目前检方已指挥约询违法占用人行道较严重的几名业主到案说明,他们异口同声说,租店面时就已经这样了,不知占用到人行道,会尽速自行拆除,恢复人行道原状。检警呼吁,有违规、违法民众及早自行排除,一同努力整顿市容,还给行人充分空间与行路的尊严。
检警说,废弃物清理法规定,不依规定清除一般废弃物者,处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罚锾。经限期改善,届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连续处罚。此外,刑法规定,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窃占他人不动产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罚金,且处罚未遂犯。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733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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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是不是有在看PTT 阿
作者: acupofcoffee (阿融)   2019-03-21 09:01:00
阿之前都在做什么?
作者: kantoukanaga (◎▽◎!? one year!!!!)   2019-03-21 13:16:00
扫荡不成,都地检署的错;扫荡有成,都新竹市长的功劳。大概是这样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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