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新的都市计画容积转移规定

楼主: celhw (贪玩的小孩)   2016-11-09 16:48:20
※ 引述《a7420852 (EL PSY CONGROO)》之铭言:
: 市政府有考量避免朝山及渔港都计(比较外围地区)的公设保留地
: 大量容移至市区,造成市区发展过于拥挤,影响生活品质及公设容受力,
: 所以有这样的规定。
先看这则新闻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583475
这说法实在自打嘴巴,
开放跨区转移才是造成精华市区发展过于拥挤的原因。
: 目前可互相容移的四都计内的香山区最远是到大庄路,元培街附近
: 因为系因应公设用地可容移,法令有考量地价间的关系,
: 如果香山区地价相对低,移进市区的容积量,也会跟着打折
: 政府也希望也能因此透过容移解决部分公设保留地取得的问题
: 很多的公共设施保留地(如道路、公园、绿地、停车场用地等)
: 以目前用市价征收的预算,是很难取得的,借由容基移转来解决
: 也是目前中央或其他县市常用的方式之一
: 但又为了避免合并为一主计区后,过多公设用地容移量都到市区来,
: 才有这样的规定,限制朝山,渔港都计区不得跨区容移
:
为何跨区转移容积会打折,
但政府却认为这样跨区容积转移做法
会解决公设保留地取得问题?
当然就是知道地主有利可图啊!
跨区容积转移容积就算打折,
转移后的容积价值仍然暴涨。
难怪会有人会去收购那些公设用地。
倒楣的是精华区容积越灌越多,
超过土地开发容量。
上面新闻说了,是啊其他县市有相同做法,
但因为有造成发展失衡图利到地主被拿来检讨了,
怎现在换成新竹市要开始这样乱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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