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104年新竹市好书交换活动

楼主: ASKFORMORE   2015-08-06 17:25:08
为鼓励民众交换彼此收藏之图书,使好书可以再利用,让社会资源做最大运用
7/25~8/12就近将书籍拿到新竹市文化局、香山分馆、盐水分馆、南寮图书馆及金山图书馆交换点数卡,8/15统一在文化局4楼礼堂交换。
收书原则
(一)一般书籍(计点)
凡民国89年以后出版之图书、视听资料(CD、VCD及DVD与蓝光光盘)皆可交换。
交换之书籍、光盘等图书资料须有版权,不得违反法令、著作权法以及善良风俗。
图书封面及内页须清洁完整无缺、无破损、污损或涂鸦情形者。
视听资料仅收CD、VCD、DVD与蓝光光盘四种,须为独立出版品并附完整外盒及封面,且无破损、污损者,如为赠品或仅为随书附赠而无书籍者不收。
机关出版品:收录文学、文史、画册等,具时效性之年鉴、年报、成果专辑、统计等不予收录。
本局认定不宜交换者一律不收:如杂志、大专院校各类敎科书、宣传赠品、宗教书籍、电脑书(99年以前出版)、租书(片)店报废之书籍、资料、磁盘片、录音带等一律不收。
7民众将欲交换之图书资料于规定收书时间送至收书地点(恕不受理邮寄),由各馆发“换书卡”,每收录一本图书资料即可纳计1点。
(二)十二年国教参考书(不计点):
为帮助弱势家庭减轻负担,接受此类图书之捐赠收集,但不计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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