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的来说
除了县市政府公告允许的地点
公有设施等都不能放选举广告物
新竹市本次选举的规定:
主办事处(竞选总部)周围50公尺
竞选办事处周围20公尺
不得妨碍公共安全及交通
不得于车站、路口(10公尺内)、跨越道路竖立或悬吊
广告物设置期间10/14至11/28
要检举请洽:
新竹市选举委员会
电话: (03)5367228
拆除请洽:
新竹市环保局
电话:03-5368920
或拨打1999市民专线
至于板友推文光复被插旗的事情
虽然学校不得设立竞选广告物
但是看了一下资料好像没有说租用场地时不能在场地内布置
就...检举会认定被违法的可能性应该不高
然后看光复的创办背景跟董事会组成
政党倾向很鲜明阿= =没什么好意外的
相关法规: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52条第2项至第5项
新竹市政府公告 府民行字第1030185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