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搜]
实在是太夸张了,
今天早上大约7:50左右,
我要往95A的方向,
右侧是可以往新安路的路口,
有一部黑色的Colt Plus,
→车牌号码AHA5013,←
未依规定打方向灯告知后方来车就算了,
为了不想排那两排长串的车潮,
就在相隔不到一公尺的距离,
突然往左要超车到最前面的地方,
此时开小型车的我根本来不及反应,
于是就急煞。
我知道那个时间点你赶时间要上班,
但,
大家也赶时间上班,
这个危险谁要负责?
如果你愿意提早一些时间出门,
如果你愿意遵守交通规则,
相信就没有今天的状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