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搭小黄新店到北市东区要490 女乘客傻眼

楼主: godofsex (性爱战神)   2024-01-04 08:10:24
搭小黄新店到北市东区要490!女乘客傻眼挨告 司机反被起诉判刑
三立新闻网
2024年1月2日 周二 下午6:40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https://i.imgur.com/TuEdlZD.jpg
搭出租车原本只要280元车资,最后花了490元,让女乘客相当不满。(示意图/资料画面

一名女乘客被控搭乘简姓司机的出租车,自新北市新店到台北市东区时,拒绝支付490元
车资,司机因此对女乘客提告诈欺,但反被检方依诈欺取财未遂、诬告罪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将简男依法各判处3月、2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根据判决,女乘客于2021年11月间某日,在新北市新店北新路、宝桥路口搭车,要前往台
北市忠孝东路上的SOGO百货。
期间,简姓司机曾询问女乘客要走哪条路线,当时已经开到罗斯福路六段。
女乘客回答“从景美上快速道路”,简男却未告知恐怕绕远路,反引导女乘客答应上快速
道路后,走市民大道自新生南路下交流道,并向女乘客表示,忠孝东路不好走。
待车行到环河北路快速道路,女乘客发现车资竟高达490元,花的时间也比过去经验久,
路线也不对劲,报警处理,没想到简姓驾驶反告女乘客涉诈欺。
检方侦办后认为是简姓司机故意引导女乘客答应走较远的路,依诈欺取财未遂、诬告罪起
诉简男。
对此,简男辩称,走什么样的路线女乘客都有同意,沿路上也都没意见,看到490元车资
拒付,他才会提告,没有诈欺取财也没诬告。
不过法官认为,以Google地图查询,发现女乘客足足坐了16.3公里的车,按Google推荐的
路线,其实仅需8.6公里,顶多到12公里,换算车资,足足多了200元。
另再勘验车上行车纪录器,车子开了4分钟,简姓司机才问女乘客要走哪条路,且女乘客
并非没有资力支付,也愿意付300元没有拒绝支付车资,简男却对女乘客提告,已犯诬告
罪。
考量其犯案手法、动机等,依诈欺取财未遂、诬告等罪将简姓司机判处各3月、2月有期徒
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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