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去坐牢了!补习班女助教“巴”12岁男童的头 判刑4月确定
记者王圣藜/台北即时报导
2023年11月21日 周二 下午5:15
新北市某补习班周姓女助教拉不满12岁男童的脖子“巴”他的头,一审判有期徒刑4月,
得易科罚金;检方上诉认为,被害人是儿童,加害人不能花钱抵刑,台北地院审理,撤销
“得易科罚金”判刑确定,周女要坐牢4个月。
新北市新店区某补习班31岁的周姓女助教,2022年10月20日19时30分因班上李姓男童在课
堂中喧哗,一时间气愤难忍,徒手拉住李童的脖子并攻击李的头部,李童受伤回家告状,
家属提告。
检察官侦办认为,周女犯成年人故意对儿童犯伤害罪,将周女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并认为
案发时被害的男童还未满12岁,周女应依照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加重其刑二分之
一。
一审认为,周女对李童有教导、保护的责任,判处她有期徒刑4月,但得易科罚金12万元
,不过,检方认为,周女的罪行应该不能易科罚金,提起上诉。
二审认为,成年人故意对儿童及少年犯罪的加重,是对被害人为儿童及少年的特殊处罚;
刑法普通伤害罪刑度是5年以下,经“加重”最重本刑变“7年6月以下”,本不得为易科
罚金宣告,检方上诉有理。
二审判决说,周女对被害男童为伤害犯行,除造成男童身体受伤害,也影响男童的心理,
考量周女有悔意,但未能与男童父母和解等,撤销一审得易科罚金判决,判周女有期徒刑
4月,判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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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为什么同样一套法律法院对家暴人渣都轻轻放下?
看过哪位家暴人渣家长去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