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赞同检举姬的,
仅从我很懒这个主观观点切入。
我的看法,先说结论,这个订罚则,
板主会很累。
第一,板主工作量加重。
第二,承一,板主实务不单加重,还会变得复杂。
第三,一旦投票结果与原有的板规1罚则不符,规定罚则会开始繁琐。
以下详细说明我上面三点的理由,
第一,板主工作量加重。
原本要做的事情就是执行非周六发跟周六当日重复发的而已,
订出罚则代表必须开始检阅每个有发交易文的人有没有旧文未删。
第二,板主工作复杂。
理由是这个要求使用者自删的规定,
samok的设计主轴是一个ID板上一篇
反过来说,我只要不发新的交易文,我旧的交易文就不需要删除。
那技术问题就出来了。
因为会有已经删除旧文的人、没删除的人、跟没发表新文也没删除旧文的人三种
检举姬这周六发表新交易文,把上周六的交易文删除,
雨飒这周六发表新交易文,上周六没有删除,
我这周六没有发表新交易文,上周六的没有删除。
这三个人只有雨飒需要执行板务惩处,
但是三个人都要核对,然后时间久了,交易文累积的数量多了,
没发新文的,不是周周发的旧文还是堆在那边,
到最后会怀疑人生的不是嫌板上交易文过多的板友,
而是核对到眼睛脱窗的板主。
这还不包括核对完之后,你要退文要水桶要发执行板务公告的时间与手续。
第三,板规繁琐。
这建立在投票结果罚则与原有板规1罚则不符时,
原有板规我先不讨论u板,只说我还在任时的板规。
板规从简的逻辑在,除了板规4算是杂项规定跟一条板皇条款
让我能方便处理偶发事件外,
板规1(交易)、2(商业)、3(征才)的板规不管违反哪一个细项都是同一个处罚。
板规1就是水桶+退文,板规2也是水桶+退文,板规3则是退文。
可查我原本写的板规,板规123的抬头就写出罚则。
直到站方要求所有板主针对买卖、赠送法律不允许买卖
或赠送之物品要水桶一年加退文,我才在板规1加一条以站规为主的板规,
板规1也就出现有一个项目与其他项目的罚则不同。
但那也是引述站规,写不写进去我都有执法依据,
我只是觉得写进去会好一点罢了。
总而言之,就我个人的实务经验,我认为这个订出罚则是不妥的,
更好的做法是参考内湖板,他们是每周五六可发表交易文,
时间过了板主一口气删掉。
而以新店板的现况来看,这功夫也就是大写D跟几个小写D的事情罢了。
其实好几年前我刚上任新店板务把交易文改为周六才能发的时候,
就有问过要不要删旧文,当时大部分的意见是不需要,
认为文章毕竟还是人家发的or还是留个底比较好。
现在大家认为多了,应该删除旧文,
但还是请大家三思,这很可能会是恶法,
而板主必定会是最倒楣的那个。
最后教大家一招PTT的反搜寻,
排除特定关键字,
电脑的使用只有一招,
先"/"搜寻,
然后在"!"即可打反搜寻关键字。
这也是为什么我这么CARE标题框"[]"有没有打的原因之一,
因为你必须先搜寻,最尽可能囊括所有文章的方式就是先搜寻"[",
在搜寻结果"!"键入交易,
你就看不到交易文了。
至于手机APP,我不清楚,应该有些APP有反搜寻功能吧。我知道JPTT有,其他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