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店版现行版规 > (2015年12月25日生效)
1.本板是新店板!
发文请尽量与新店有关,不合适的文章将视情况删除。
禁止手动置底,相似文章以三天内一篇,七天内最多两篇为原则。
如文章(含推文)有冲文章数或挑衅闹板嫌疑,将退文及禁言一个月。
为板面阅读方便,所有发文请以内建格式择一或[标题]形式发文。
2.为了板友阅读方便及简化版面管理,禁止注音文、一行文,
如果有不理性或攻击性的言论,板主将以闹板处理并就该讨论串锁文。
所有文章下之推嘘文除原推者同意禁止删除。
如有违规推文板主有权请作者删除或视状况先删除文章再帮作者补发文。
私人间的争议,请勿于板上PO文。
3.发表具有对价关系,且发文者为收取价金者即视为交易文
包含(贩卖,租售,合购,代买,转让)
发文需符合规范:
a.上站次数满100次以上/退文一篇以下。
b.发表时间为每周六凌晨零点至午夜十二点,每个帐号当日只可发表一篇。
c.交易视为私人往来,勿回复于板上,因任何原因删除者不得再贴。
d.禁止发表网络禁止贩售之物品。(如药品)
z.违反上述规定之文章删除+退文
4.严禁商业广告文 违者退文及禁言一个月。
食记或心得文如明显为冲人气或有利益关系,视同广告文。
赠送文含帮填问卷,点网页等曝光亦视为广告。
补习班/会员募集/业务员/代办 皆视为商业服务
新店板友需自介过,可帮自家店打广告一次。
(标题请写[广告],发文资格及办法请比照板规3)
另外如果有针对新店板友特有的优惠活动,欢迎与板主沟通后PO文广告。
5.分身相关规定
a.本尊禁言时若另开分身发(推)文,则一视同仁,分身禁言本尊原惩处相同
天数外,本尊加重处分至分身禁言结束
b.本尊禁言时若另开分身发(推)文又违反版规者,除分身需禁言与本尊原惩处
相同天数以外,分身违反版规惩处部分,亦必须加算至本尊。本尊刑期亦
须加重至分身禁言结束
c.分身本尊之认定交由帐号部处理,禁言起始时间为帐号部判定完成,版主
公告惩处后开始加算
6.转录相关规定
a.转录文章其发(推)文,视为转录文者发文一样受版规规范
b.若转录文章发(推)文内容有违反板规处 版主可于推文令其限期删除,不
删除转录者比照原版规处理。
7.所有文章、推文、签名档等除板规外均不得违反下列各项规定
a.中华民国政府及下辖单位颁布之所有法律、条文、命令、规则等
b.国立台湾大学之校规
c.批踢踢实业坊之站规
d.生活娱乐馆群组之组规
e.台湾游园地小组之组规
本板规将视需求删、修、增、减并公告之
< 新店版社团制度条例 >
* 目的
为了使在地版友们及其他新店人
平常可以更容易找到同好进行共同的休闲活动
同时也希望以此促进更多在地人能够透过这里找到交流管道
新店版现有推行社团发起制度,以便版友运用社团机制找到同好并交流
* 社团发起方式和相关规范:
一、社团的发起人资格:只要是有自介文超过7天的新店版友均能发起,发起人视
同该社团初任社长。
二、发起方式:在板上发文,类别选2“创社”,并按照格式填写即能发起。
三、社团成立的连署门槛:社团发起人如想创社,但最后却募不到社员,代表此社无法
引起共鸣,视为创社失败。版主会将发起文章删除。
连署门槛为:发文后三日内,原发起文内有达6篇的"推",即视为创社成功
(三日期满后会锁推文,以此结算推文总数)
连署期间参与连署者,社团创立成功后,即视为该社社员。
四、社团成立后,还想成为该社固定社员的版友,请私信该社社长,请他审核资格即可。
五、 性质相似社团三日内不得重复发起,且同一位社团发起人发起社团数,比照现行版
规三,以一周发起一次为原则。
如有违反者,初次删文,累犯将视情节依现行版规三处置
版上如果已有同性质之社团,请勿再发起相同性质的社团
(以上初犯者不警告删文处理,二犯水桶两周,累犯加倍并视情节劣退。)
六、 社团发起人,最多可身兼两个社团的社长。
七、 社团发起人或社员若需辞去社长职或退社,可先私信告知版主,并交代新任成员及
社长,以便更新。
八、 如果社员与社长已无心再办理社团聚会,请提前一个月告知。确定要废社时,版主
会在版上进行公告。
九、 发起社团者、连署推文者有冲文章数、冲人气数或挑衅闹板嫌疑,初犯警告,累犯
比照现行版规一处置。
十、 创社不受理以营利或明显有政党色彩目的团体,发起只要有嫌疑或引发相关争议讨
论
,发起文将一律删除。
* 版上社团的活动优势:
1. 社团有办理活动时,版主会协助将社团活动置底,以便版友利用参加,增加活动人气
。
2. 社团名单与社团简介,将会于精华区设立专区,以利版友一目了然查询该社团活动。
3. 社团活动的成果及相关花絮,版主可不定期协助放在置底区,以增加社团曝光度。
八、 如果社员与社长已无心再办理社团聚会,请提前一个月告知。确定要废社时,版主
会在版上进行公告。
九、 发起社团者、连署推文者有冲文章数、冲人气数或挑衅闹板嫌疑,初犯警告,累犯
比照现行版规一处置。
十、 创社不受理以营利或明显有政党色彩目的团体,发起只要有嫌疑或引发相关争议讨
论
,发起文将一律删除。
* 版上社团的活动优势:
1. 社团有办理活动时,版主会协助将社团活动置底,以便版友利用参加,增加活动人气
。
2. 社团名单与社团简介,将会于精华区设立专区,以利版友一目了然查询该社团活动。
3. 社团活动的成果及相关花絮,版主可不定期协助放在置底区,以增加社团曝光度。
4. 版主在任期间,只要各社团有需要并私信告知,会不定期协助办理社团各项聚会事宜
,甚至协助办理联合社聚,借此增加各社间的交流,及确保社团有固定活动。
以上,未来社团规范将视版规调整方向配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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