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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癌刑警怒控遭欺压!新庄分局火速发“7声明”驳:不容许搭霸凌顺风车
发布时间:2024/12/2 11:58
记者冯茵/台北报导
新北市新庄分局施姓小队长疑涉贪渎案件,11月29日被检廉带回调查,复讯后5万元交保
,但案情出现大逆转,施姓小队长今(2)日出面指控,长期遭新庄分局侦查队长徐子胤
职场霸凌,且分局为了掩盖恶行,不惜在霸凌受害者发声前将其“火速法办”。对此,新
庄分局发出7点声明反驳施员指控,称经审议后职场霸凌并不成立。
施姓小队长今召开记者会,指控新庄分局侦查队长徐子胤未经沟通,擅自拔掉自己机动组
小队长的职务,还把队员都调走,让他觉得孤立无援。在身心俱疲的状态下,施员去年11
月确诊血癌,需请假到今年3月,却在请假核准程序上遭到刁难。
到了今年6月,施发现自己的座位已经被他人使用,私人用品遭到清空,但自己从头到尾
都未获告知。而他没想到,上周五自己竟因收下里长给队上的2万元加菜金,被分局因贪
污罪法办,为此感到痛心。
针对施员的指控,新庄分局今日发出7点声明回应:
一、有关施员陈情遭调职部分,本分局侦查队因统调导致人员不足,故裁撤机动小队并调
整施员至其他小队担任小队长职务。
二、有关施员所述加菜金部分,本分局侦查队并未收到该笔加菜金,对于施员所述毫无所
悉;另施员涉案部分,该案新北地检署于112年1月份即立案并指挥廉政署调查,本分局并
未参与任何侦办过程,更遑论将案情细节提供媒体报导。
三、有关施员长期病假部分(经查施员自112年10月起即开始请病假),施员于113年3月9日
填制假单,申请自113年4月19日迄114年1月1日休长期病假,本分局人事室于113年3月21
通知施员须依规定补制职务报告,并于113年3月26日签陈后于翌(27)日批准,该案于长期
病假起始日前20日即批准,并无霸凌情事。
四、有关施员座位物品遭移动部分,经查本分局为增加打击诈欺案件力道,于113年5月24
日签准由派出所员警支援侦查队协助移送诈欺案件,相关警力于113年5月27日开始支援,
因队上电脑设备有限,故安排支援警力暂时使用施员位置及电脑设备办理公文。
施员于113年6月3日返队拿取个人物品时发现员警使用其座位并迳自整理其物品,该名同
仁当下立即致歉,惟施员仍于113年6月4日对侦查队长等同仁提出告诉,而该案件经调查
后于113年11月13日由台湾新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作成不起诉处分。
五、有关施员功奖部分,该案件为本分局员警(由施员带队)于112年1月份支援他单位破获
案件,后于113年9月30日由主办单位直接发文叙明本分局放弃该案件之行政奖励,惟经侦
查队长了解后发现本案本分局员警确实有相关出力事实,故不同意主办单位“主动放弃”
应属本分局员警之行政奖励,而该案目前仍在协调中,本案队长所为系争取同仁权益,何
来霸凌情事。
六、有关施员所述渠于长期病假中队长仍要求其承接业务部分,经查证侦查队业务分配表
于113年6月18日公布调整,队长针对各业务均明确律定承办人及“代理人”,并叙明其请
假期间由同仁代理,也查无霸凌事实。
七、有关施员陈指未关怀部分,分局干部于施员生病请假后,不定时致电及传送讯息关心
施员身体状况,有相关对话纪录可供参考。
此外,新庄分局也指出,在施员指控霸凌后,分局立刻召开安全及卫生防护小组会议,审
议结果为职场霸凌不成立,并对外放出重话:“不容许部分员警想赶搭霸凌顺风车,不实
指控单位主管,来混淆视听,这是本分局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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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警局勤务繁重辛苦,但跟上一篇新庄分局说法有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