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鸦、撒盐、踹门吼!新庄社区毒瘤7成邻居要她搬 法院判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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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新闻 陈奕廷
变成法院认证的恶邻!新北市新庄区出现一位行径疯狂的妇人,长达10年的时间在居住的
社区大厦内捣乱,举凡踹邻居家大门、在公共走廊嘶吼、涂鸦、乱丢垃圾、洒盐等行为,
让不少租客纷纷走人,后来管委会办投票,高达6成5的邻居同意强制她搬走,新北地院近
日也判定李妇得从该社区迁离。
查阅判决书的记载,住在该社区11楼的李妇,10年来疯狂的行为包括动辄在公共走廊嘶吼
、叫嚣、制造噪音,并常强力关门造成巨响及振动,用力踹击邻居大门,多次在公共走道
丢弃垃圾、撕毁邻居装修施工之地板防护棉片、泼水且造成积水、撕毁管委会文件、在公
共走廊涂鸦,甚至跟住户发生肢体冲突等破坏环境及扰邻行为,导致同楼层住户日夜不得
安宁、难以成眠,且时常在走廊滑倒、受到惊吓,苦不堪言。
据管委会指出,李妇的居所是101年4月,由她儿子黎姓男子购入,登记为所有权人,但只
有李妇1个人住,而李妇10年来的行为也让社区其他单位的所有权人,将名下房子出租后
,租客没办法忍受她因而纷纷退租,管委会尝试多次劝诫她,也寄存证信函给她儿子,请
其帮忙规劝制止,但黎男拒接电话且置之不理,李妇也“毫无悔改”。
而在110年11月,由该社区管委会召开的“区分所有权人会议”,会后认定李妇的行为“
多次严重违反大厦住户管理规约,经劝导无效,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第22条之规定促请其
改善,若于3个月内仍未改善,则诉请系争房屋住户强制迁离乙案,经所有权人投票后,
以192票同意、即65.3%比例通过该争议案,诉请李妇强制迁离,且不得进入社区大厦共用
部分。”有高达6成5的住户赞同李妇该搬走。
管委会因此对李妇提告,全案闹上新北地院,法官审酌相关证据,确认李妇多次与邻居发
生争执,也有报案纪录及监视器画面,勘认李妇确实妨害其他住户居住安宁,经管委会多
次劝戒后仍未改善,且且李妇、黎男未于辩论日到场,亦未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判
定李妇搬迁,且黎男不得将该屋提供给李妇使用,不过全案还可上诉。
可以忍10年,真的不简单~ 哪一个社区啊?有卦吗?
果然千金买屋、万金买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