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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salucard (堕落的月光)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抓到了!囤货、哄抬口罩价格 新北查获6起
时间: Mon Feb 3 16:55:54 2020
1.媒体来源:
自由时报
2.记者署名
邱书昱
3.完整新闻标题:
抓到了!囤货、哄抬口罩价格 新北查获6起
4.完整新闻内文:
〔记者邱书昱/新北报导〕武汉肺炎疫情升温造成口罩难求,新北市法制局消费者保护官
王治宇表示,新北共有6起口罩厂商有囤货、哄抬物价,另外,在新庄一间药局也接获检
举,贩售非医疗用口罩却在外包装上医疗用,并且囤货至少20箱;目前口罩列为刑法251
条规定的生活必需品,若出现上述情形,依法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北市法制局长黄怡腾表示,行政院已经在1月31日公告“一般医用口罩及外科手术口罩
”为刑法第251条的生活必需用品,卫福部也开始征用国内业者生产口罩作为防疫物资,
如果有业者囤货、哄抬价格严重者,会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第61条规定,处1年以上、7年以
下有期徒刑,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黄怡腾也说,不仅是业者,包括消费者、生产者、购买使用的人只要有囤积、哄抬物价的
情形,检调也会侦办,另外,如果业者是囤积耳温枪、酒精或抬高价格,则是以公平交易
法惩处,可处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若未更正,最重可处5千万罚锾。
王治宇说,近期接获民众检举买不到口罩、价格太高等,但需要具体事证及主管机关厘清
,预计行政院消保处会在明天邀集相关单位,商讨不同口罩价格、品项、进货成本等认定
多少属于囤货、哄抬价格;呼吁民众有类似案件拨打1950、1999、1922专线。
另外,新北市卫生局副局长许朝程也说,口罩其实都有标志建议效期,如果放置太久防疫
效果会减半。
5.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056174
6.备注:
有人知道新庄是哪一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