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 “台湾电影文化园区兴建营运移转案”公

楼主: ifulita (和泉政宗)   2018-02-20 20:42:23
“台湾电影文化园区兴建营运移转案”公听会
一、时间:107 年 2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 时 00 分
二、地点:行政院新庄联合办公大楼 B1 绿廊国际会议厅(地址:242 新北市新庄区中平
路439 号 B1)
三、事由:说明“台湾电影文化园区兴建营运移转案”(以下简称本案)执行概况,并听
取专家学者、地方居民与民间团体之建议及意见。
四、依据: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以下简称促参法)第 6-1 条规定办理。
五、主要程序:
(一) 下午 2 时 00 分至 2 时 30 分:开放入场及登记发言
(二) 下午 2 时 30 分至 2 时 40 分:主持人致词
(三) 下午 2 时 40 分至 3 时 00 分:台湾电影文化园区兴建营运移转案规划内容说明
(四) 下午 3 时 00 分至 4 时 00 分:意见交流讨论
(五) 下午 4 时 00 分:散会
六、参与人员:本案公共建设所在地之居民、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与民间团体及有关机关。
七、主办机关与执行单位:
主办机关:新北市政府新闻局
执行单位:策威开发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八、规划内容要旨
“台湾电影文化园区”占地约 2.69 公顷,共分为 2 块基地。其中规模约 1 公顷之小基
地,系由市府与文化部携手合作,共同筹建“国家电影中心”,作为台湾电影典藏、教育
、研究、推广基地,预定于 109 年完工;另外占地约 1.6 公顷之大基地(即本基地),将
以后制技术为发展轴心,横向连结影、视、音产业发展,纵向吸纳相关商业及娱乐产业活
动,期达到促进电影产业发展、增加周边生活机能及就业机会、活络地区经济等目的,并
作为国内影视音人才培育、产业技术研发及交流媒合之重要基地。同时,考量政府目前的
财政负担,后续拟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相关规定,以新建-营运-移转(BOT)之方式
办理,期引进民间之技术、资源、经营能力与创意,提供优质之公共建设服务予市民大众

我自己应该会抽空去听听看,
有兴趣的人届时也可以去听听看。
作者: IS0987 (FQ)   2018-02-20 23:23:00
看来二期真的开始有动作了,还想说不是前置的作业经费已经拨下来了,怎都没看到消息
作者: sdhpipt   2018-02-21 00:25:00
别的县市都是中央出钱盖东西 再拨交给地方新北市是市府出钱出地 盖好送给中央 超扯 XD
作者: makoto1982 (诚)   2018-03-12 12:32:00
如果民法修过了 东包菇要表演榨甘蔗吗
作者: DongRaeGu (东拉菇)   2018-03-12 13:30:00
如果民法修过了,我表演啊,没修makoto1982你表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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