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po,是的,森林区域内引火都适用。另外四楼正解,本来就要有引火相关的法律规范,就这件事情来说确实违反法律实务上的见解与默契是控制生火位置并离开前确实扑灭并不声张,没有其他行为人举证引火行为,这个问题就不会浮上台面只要是森林区域就适用该法论处,森林法第53条有四种放/失火的处罚办法,就算是私有林地但延烧到他人土地,仍然有责任。另外特定用途的引火行为可经过申请核准喔!现在9成的登山路线,都适用森林法喔…12万对一般人是重,但森林抚育不易,倘若真的在油脂多的松针舖地火烧,动员空勤总队、地面人员、粮食与补给,救援成本算下来是超过12万的。树木的损失更是庞大,因此也会考量被害程度和面积去裁定罚额。已经有不少开罚案例阿,但是都是蛮高调或被检举的吧@@扯远了,回应原po问题,以法来看是违法,生火确实是种情感连结、放松、取暖紧急避难、粮食需求等因素的行为,能不能控制在不酿灾下去做这件事,并小心谨慎低调的对自然做到最小伤害个人认为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