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未申请吃官司 绿委吁修改国安法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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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登山客去年初攀爬管制山区的南投县六顺山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被林务局人员发现,
当场开劝导单,后由警察机关移送地检署起诉,今年一月底南投县地方法院依违反国安法
第5条第2项判刑确定。民进党立委黄国书今(13)日与排湾族山友阿乌查戈马杜安、资深
山友蔡日兴、蔡及文召开记者会,批评以国安法管制入山已经不合时宜,应该尽速检讨修
法,让登山客不会因为爬山而惹上官司诉讼麻烦。
黄国书指出,《国安法》过去是源于《动员戡乱时期国家动员法》,是为了防治匪谍,因
此将山区划入管辖范围,如今却变成管制登山行为,而且山林防治主要对象应该是盗伐森
林的山老鼠,反而适用森林法,不适用国安法,这种对山友开罚的状况,“全世界可能找
不到”,呼吁朝野因尽速修正不合时宜的法律,同时厘清主管机关责任。
阿乌查戈马杜安表示,去年1月,自己与另外8位山友在攀爬六顺山的过程,经过林务局检
查哨,遭林务局人员以国安法开单举发,警察单位送到法院后,最终今年一月遭判6个月
徒刑与易科罚金;他表示自己跟山友们只是热爱登山的善良百姓,“为何会被当成匪谍?
”
黄国书也认为,台湾最美的地方就是山林,全世界爱好登山的人都很喜欢,可是政策却处
处管制,“要怎么推动登山观光?”黄国书也说,很多人都不知许多热门登山路线如台中
的鸢嘴山、稍来山、谷关七雄或合欢北峰,通通都在国安法管制区中,面对越来越盛行的
登山活动,这部法规已经不合时宜,去年底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也已经开始讨论,对于山地
管制的解禁是朝野共识,目前正在协商中,呼吁朝野尽速完成协商,让恶法退场。
他补充说,根据国安法施行细则第32-1条,原住民进出山地管制区,只要验身份就可以,
根本无须申请,这起案例竟有原住民山友遭判刑,显见从移送、起诉、判刑都没人搞懂法
律。国安法的主管机关到底是林务局、还是警察机关,应一并检讨。
林务局林政组保林科科长吴学平解释,林务局只是柔性劝阻开单举发,后续还是尊重法院
判决;吴学平强调,林务局自去年底开始,已不再开劝导单,以此尊重主管机关权责,吴
学平也说,虽然林务局在重要的林道出入口有设置管制点,但基本上是管车不管人。
事实上台湾的入山管制一直以来几乎都是相对严格的,根据研究,在法国、俄罗斯、韩国
等国家,入山都不需申请,可完全自由进出山区,而美国主要是针对商业团资格审核,尼
泊尔、马拉西亚、阿根廷等则是在入山前申请即可,台湾山林非常美,但对入山有许多限
制,不但要提前向国家公园管理处申请,申请也不一定能过,冬季入山的限制更多,对不
懂中文的国外登山观光客也并不友善,去年台中、南投等纷纷公告《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
例》,引发山友连署抗议,批评过多的管制不利于台湾山岳活动的发展,也让台湾珍贵的
山林无法轻易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