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新闻觉得很惊讶
但也很好奇台湾唯一一家合法专营登山的旅行社是哪一家?野樵吗?
因为的确看到很多带团登山的机构啊
野讯啊 山野悠游 登山补给站 山野乐活协会
难道这些团都没有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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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学推广部职员11人在11月11日组团,参加“山林秘境”登山社的宜兰加罗湖2天1夜
豪华团,声称免背公粮、睡袋、帐篷,没想到抵达海拔2,242公尺的加罗湖畔时,山青竟
记错时间,没背帐篷及食物等重装上山,当晚全团仅靠向导的1碗方便面,熬过6°C低温,
有队员失温差点丧命。
本刊调查,山林秘境属于登山社,不能举办营利的登山活动,但国内类似的登山社泛滥,
透过网络大肆招揽生意,横行在台湾山林,有法却未管,安全十分堪虞。
文化大学推广部福委会委托“山林秘境”登山社,在11月11日与12日办理加罗湖2天1夜登
山露营活动,登山社网站声称该行程是豪华团,所有重装备由山青负责背上山,队员免背
公粮、睡袋、帐篷,只需带个人用品与睡垫上山,而面对几乎都是登山新手的10女1男,
登山社也很大胆地不办面对面的行前说明会,仅提供LINE帐号让队员提问。
没帐没粮 女队员险失温
文化大学推广部职员11人在11月11日组团,参加“山林秘境”登山社的宜兰加罗湖2天1夜
豪华团,声称免背公粮、睡袋、帐篷,没想到抵达海拔2,242公尺的加罗湖畔时,山青竟
记错时间,没背帐篷及食物等重装上山,当晚全团仅靠向导的1碗方便面,熬过6°C低温,
有队员失温差点丧命。
本刊调查,山林秘境属于登山社,不能举办营利的登山活动,但国内类似的登山社泛滥,
透过网络大肆招揽生意,横行在台湾山林,有法却未管,安全十分堪虞。
没帐没粮 女队员险失温
11日一大早7点,年龄在2、30岁间的10女1男,开开心心在台北集合坐游览车出发,10点
抵达登山口,男向导告诉大家,整个行程预计7个小时到达加罗湖畔,但起步没多久,就
因多数队员都是新手,体力跟不上,无法如愿在预定时间抵达,导致时程严重落后,加上
台风季刚过,不少枯木挡住山路,向导仅能放慢速度。
最夸张的是,由于行前资讯不足,不少队员穿着轻便,还有队员仅穿球鞋就以为可以应付
加罗湖险峻的山路,很多人是连滚带爬,搞得疲累不堪。最后好不容易才在晚上9点半抵
达加罗湖,但比预计时间已晚了将近5个小时。
几位女队员费尽千辛万苦抵达营地后,原本以为可以如预期享受山青准备妥当的帐篷和热
腾腾的晚餐,没想到向导却说:“这里没有人!”应该背公粮上山煮晚餐、搭帐篷的山青
没有出现。
1名女队员获悉后,当场崩溃痛哭,并出现双手双脚发冷、嘴唇发白,疑似失温的征兆,
在队员紧急协助保暖后才脱离险境。这位女队员受访时向记者说:“当时毫无意识,以为
生命就到当天为止。”
饥寒交迫 共吃一碗方便面
由于情况紧急,向导摸黑在营地附近找到3顶帐篷和10几个睡袋,虽然睡袋几乎都浸湿,
但勉强能够御寒,让所有队员躲进保暖,另也找到藏在山上不到500公克的白米,考量下
山时程可能延误需要体力,决定当晚12人仅能分食向导带的一碗方便面,白米和另一碗方便面
则充当隔天早餐。
队员受访时心有余悸地说:“2天1夜1人仅吃到两口方便面和1碗没有煮熟的稀饭。”当晚加
罗湖畔的满天星斗,挨饿受冻的团员根本无心欣赏。
隔天清晨,向导提早下撤到半山腰打手机求救,并于上午九点带着疲惫不堪的队员下山。
队员之一的陈小姐说:“原本以为山林秘境会派人冲上山协助,没想到下撤到路程仅剩三
分之一时才遇到主办单位,而且前来救援的人居然没有带水,仅带了超商面包,所有人依
旧继续喝着水壶中没有过滤的加罗湖水慢慢下山。”
有8年登山经验的教练王皓瑜分析,这群队员没有登山经验,向导的比例应该是1比5,这
次11人仅有1名向导,无法充分照顾到每一位初学者。另外,也没有在出发前1到2个月举
办行前说明会,提醒包括自主体能训练、简易爬山技巧、加罗湖路况与气温,以及最重要
的装备需求,尤其这次的队员都是同一个机关,举办面对面说明会应该不难。
非法私营 稍不慎变玩命
王皓瑜进一步表示,向导没有携带足够的紧急避难帐,让所有人都能躲进去,他带的炉具
、滤水设备都只限个人使用,无法供应所有人烹煮食物及让所有队员都有足够的干净饮水
,加上有队员已经出现失温征兆,没发生意外算是很幸运,且当向导凌晨求救后,主办单
位要派人在中午左右和队员会合应该不难,却也没有做到。
这起登山惊魂,山林秘境已退费赔款,和文化大学推广部达成和解,但症结点在于这类商
业活动目前相当泛滥。
对此,前桃园市山岳协会理事长温国雄认为,因为社群网络发达,很多个体户私下招揽登
山商业团,素质参差不齐。目前台湾仅有一家专营国内高山攀登行程的登山旅行社,其余
都是违法私营,也让登山商业活动形成没人管的灰色地带。
温国雄建议,高山旅行既然有包车、行程以及收费等商业行为,应该要由观光局主动纳管
,取缔非法业者,并辅导登记为旅行社,否则类似案例只会一再发生,这次运气好没出人
命,但谁能保证下次不会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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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揽团登山可罚50万元
《发展观光条例》明订,经营旅行业者必须向中央主管机关申请核准,取得执照后才能营
业,安排食宿、交通、行程。
观光局表示,登山团体若有营利行为,且对象属于不特定的会员,就必须依照《发展观光
条例》由合格旅行社来承办,一旦遭检举并查获违法,可依《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处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并勒令停业。
根据本刊调查,目前专营登山的国内旅行社仅1家,专营国外登山的旅行社则是去年才刚
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