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联合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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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拟将登山活动立法 邀6县市会商
台中市拟定登山活动管理自治条例草案昨天一读通过,若周五完成立法,将是全国首例管
制登山活动法规。中市消防局昨也邀宜、花等相关6县市讨论共同立法,多数乐观其成,
新竹则认为应由中央统一制定。
台湾山地范围大,横跨多个县市,中市昨邀请宜兰、花莲、南投、苗栗、嘉义与高雄等山
脉相连的6县市,共同会商相关规定。台中市消防局长萧焕章说,除地方立法,希望中央
也能修改国家公园管理法,从入山申请就纳入管制措施。
南投县消防局科长林志信在会中说,中市是推动登山活动管制自治条例的领头羊,南投参
考台中版本并因地制宜修正。花莲县消防局说,花莲每年山难救援不下百次,将依台中模
式推动。
高雄市代表希望中市能派员分享作法,宜兰和苗栗也原则同意,嘉义表示会先针对步道部
分立法管制,新竹市消防局则盼中央能参考台中、南投版本,订定中央法规。
台中市登山条例草案规定,申请进入管制山域的登山队伍,得具备卫星定位、通讯设施,
未携带者罚3千元至1万5千元;登山前得投保登山综合险,领队或队员得接受8小时以上急
救训练,违者可罚款1万到5万元。草案并规定,海上台风警报发布后,禁止进入特殊山域
,已入山队伍原则上撤离,实质上就个案安全认定,若执意入山依法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