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方这边收到检举:
[心得] 回复ES板文章 卡拉拉日本代购
这篇未征求原作及推文者同意,而转录文章。
站规中明确规定:
一、看板违规行为:
(一)未经作者同意,于看板转载他人任何形式或内容之文章。
推文部分我最近正好在查,
目前我查到站方几年前法务部的解释是认为推文不算著作、不属于著作权法规范范围。
不过站规是规定引用他人推文当签名档跟名片档等,都是需要经过原作同意的。
这部分站规并没有规定罚则,因此视为一般违规,
callala板友水桶一周,相关文章串删除,收录至精华区:z->8->18->2。
请勿再犯,如果再犯只好视为恶意违规,加重水桶处分。
另外也提醒板友们,转录文章无论是站内信或者是其他板面文章,都需要经过原作同意。
如果有什么类似此次事件要说明的,板方这边当然是很欢迎,不过你可以讲事情经过,
但是如果直接转录文章是需要原作同意的,这板友们留意。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