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了很久,因为是源自于代买版的文章所引起的纠纷,
所以决定回来代买版PO文。
本人上周接到警察局的电话,
警察告知我:因为此篇文章及推文,
我与原PO被原告K先生提告妨碍名誉一类。
(文章已被m 大家可以往回看)
感谢学生时期的必修课程,让我对台湾司法体系有非常些微的了解,
让我接到电话时比较不那么紧张。
既是国家的一份子,国家赋予国民提告的权利,
我尊重原告的选择,我也会配合警方及检方的需求进行说明。
然后,既然都已经进入到司法程序,
其他有关原文内述明情事的是非对错,就不需再多评论,
后续后续检察官的处分书我想应该都会载明,
且这部分版友心中都有一把尺。
以下是每天逛代买版的心得文。
代买版不如购物平台有较完善的保护机制,
几乎全靠版上评价文(少数)及人对人的信任(多数)在进行代买的行为。
我也遇过非常多好代买,尽了很多的努力在就只为了消除托买者的不安,
真的很感谢那些代买;因此相对的,我相信代买版不是只能一言堂的一个版。
刑法第310条第3款规定:
“以善意发表言论,对于可受公评之事,而为适当评论者,不罚。”
既是一直以来都有公开的代买行为,受公众评论应非不可之行为。
最后,念书时期心理学老师给的建议时时受用。
接受他、面对他、处理他
既然遇到了,那就好好面对处理,
感谢在体系内工作的朋友给我的建议,
相关的纠纷在PTT各大版其实都有很多案例可以参考,
如果是自己哪天真的遇到了,也不要紧张,
弄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才是面对及处理的最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