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5使用一年,原是在书房当1280db的重低音输出。
因为是电脑当讯源且后来不小心入烧,最后有使用umik麦克风和APO 调整分频点和EQ。
要鼓声加强可以,要听电bass还差一点,速度偏慢弹性不够。
网络上有人提到自动关机的问题我也有遇到,后来实验发现是小音量,你输入讯号过低它可能会认为没讯号进来还在sleep mode。
后来送给朋友在大空间使用,音量调大的时候不太受控,箱体共振声音满明显。
但…老实说对得起他价格,想慢慢升级还是推荐,若只是要搭A100分频点也不用调整。八吋单体一万以下低频下潜都不低,比一些大书架喇叭还弱。选最便宜的T5先试试,之后要升级直接找10吋的。
目前书房是使用二手的威力登10吋,价钱差不多但稳固扎实很多,但建议有要入烧才玩二手。以上仅个人经验仅供参考
※ 引述《wuyiulin (机掰客家人)》之铭言:
: 一、交易文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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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交易资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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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以[交易]为标题进行买卖者,须在板上有过三篇(含)以上买卖类以外的文章
: 或板主标记M之文章1篇,否则依下列标准处分。
:
: 文章及M文数之计算以板主查核时为准,M文朔及既往
:
: 1、初犯
: 0篇 : 原文删除,水桶360日,原文退文。
: 1篇 : 原文删除,水桶180日,原文退文。
: 2篇 : 原文删除,水桶90日,原文退文。
: 2、累犯
: 原文退文,水桶期间依初犯日数之2倍计算。
: 3、三犯以上
: 原文退文,水桶10年(即36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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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文违规自删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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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考量到PTT指令不熟悉,或手机APP发文错误等非刻意的违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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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是初犯,违规交易文在板主未处理前,发文后一小时内自删并来信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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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处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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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犯、1小时内自删、来信自首3个条件都要符合才能适用,其余依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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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例:A误发交易文,1小时内自删并来信板主自首,板主查询为初犯,360日改处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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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误发交易文,1小时内虽有发现但已经被板主删除,则一样水桶3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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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交易文续回规定
:
: 任何形式的交易文,同使用者七日内只能有一篇 : (例:4月1日发交易文,4月8日0时始得再发或续回,以日期为准、时数不计)
: 修改价格、标题与出售物等等也请于原文中修改,不得以此理由续回
: 违规者及文章迳予删除+水桶30日。
: 此外交易文章请勿回应到板上,违规者迳予删除。
:
: c.交易完成后禁止删除价格及文章,经检举后违者水桶7日
:
: d.文章标题用其他分类,内容却偷渡交易讯息者比照交易文违规办理
:
: 故意或连续在文章内推文偷渡交易讯息,水桶30日
:
: e.禁止征求出售或出借任何有触犯法律嫌疑或意图的物品 (ex.保固卡、购买凭证)
:
: 违者水桶90日,可与交易资格不符罚则合并执行
:
: f.出借文与赠送文不属交易文章,但也不属讨论有效文章(不能算3篇其中1篇)
:
: g.禁止出售与耳机无直接相关之用品(e.g. 喇叭架)
:
: 如对出售物品有疑虑,请于备注标明如何使用于耳机上。
: 违反者删除文章 + 水桶7日
: : 二、文章及推文尺度相关规范
:
:
: a.使用者对于特定板友的文章或推文有挑衅、谩骂、人身攻击等词语
:
: 或者是讨论方向是针对板友而不在器材本身
:
: 板主群不主动处理,限受害一方来信检举,视情况水桶30日到90日
:
: 或自行依法律途径解决
:
:
:
: b.对于使用者于讨论中针对某一器材或他人之心得、感想、兴趣等
:
: 并非以讨论或建议的语气,而是以谩骂或挑衅的方式在抒发意见
:
: 致文章主旨偏离方向,违背本板善意讨论之风气
:
: 视为引战行为,水桶90日
: : 依板主群认定处理之
:
:
:
: c.受到b项板规处分的板友,不接受其同样以b项检举其他板友,a项则不在此例
:
:
:
: d.违反板规二之板友皆会公告水桶
:
:
: 三、文章内容与格式相关规定
:
: 1.一行文,注音文,洗文章意图明显者,吵架系列文等, 一律水桶30日。
: 恶意闹板者,原文退文,永久水桶。
:
: 2.讨论串经板主S标记,并公告禁止续回文章,若继续回文发表文章,
: 该文删除,水桶30日。
:
: 3.未经推文者许可修改或删除他人推文者,经推文者检举成立者,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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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文章标题分类错误或交易文格式错误,该文直接删除,累犯处水桶30日 : (提醒:被删除的交易文仍属有效交易文一篇,重发依续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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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禁止讨论未获授权之版权物。于推文或文章提供档案、网络连结、或提供教学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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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获授权之版权物,经检举成立者,水桶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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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战利品分享、团(合)购、营利性质交易、交易文格式等之细节说明,详参板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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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之说明,违规者依各该规定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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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广告或经板主认定营利者,原文删除,请于7日内检附理由向板主提出申覆。逾期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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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覆或申覆无理由而情节轻微者,水桶360日;情节重大者,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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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公告文标题限定板主使用并禁止回复,非板主之其余使用者一律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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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情节严重者另处分水桶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