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标题会下这样子???
打到一半地震...
前言:
肥宅已届而立之年,一直以为这种事是基本
但,刷三观这种事好像跟二弟刀下那颜良一样,无性生殖啊~
正文:
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是看了隔壁某篇文有感而发
不是当事人不了解前因后果,故不对此事发表任何意见
单纯以使用习惯来谈论
你,对待人家借出的任何物体,会是怎么做呢???
以下是妄想下的产物,你遇过哪些呢?
1.拿下耳道式耳机不是往本体握,而是直接扯线
2.拿下耳罩式耳机不是往两边扳开拿下,直接往一边扯下来
3.试听DAP,因为赶时间,在拨放状态下直接端子热插拔
4.因为店员太忙,直接DIY组合耳机跟线,然后直接往原线扯掉
5.直接把耳机摔在桌上
6.这以上的皆有遇过等
讲坦白的,今天若你拥有此物体"所有权",且这物体不是生命
那你今天在我眼前因为它太好听要"后入社保"它我都没意见
因为那是你的阿!?
但你要想,今天人家借你,你只是获得了短暂的"使用权"
不代表你能用坏它,是吧?
就算你是顾客也不行(如果你有钱到把整间店买下来那当我没说)
再谈谈拿取物品这事
可能因为现代社会时间就是金钱,大家都求快求准求便宜
有时候走店像在逛菜市场还是全联
经常看到东西就是先拿,然后丢回去架上
这习惯我也会,但是看看场合吧?
以下又是妄想下的产物,你遇过哪些呢?
1.在蓝色佛堂,日本桥这种平价3C店听完一副丢一副,然后高歌离席
2.在某模型店因为挖掘山积,搞乱货架被老板白眼的肥宅
3.在某屋试键盘手感因为青轴太好听,直接演奏一首"威风堂堂"被赶的肥宅
4.在某高价机车行试玩避震器sample被青眼的肥宅(怎么都是肥宅啊)
5.在耳机音响店因为未经同意拿取高价商品被告知愤而离席的肥宅
6.因为被凶摸得太粗鲁,所以软掉的肥宅?(我指的是肌肉啦)
(看到这的你:这人跟肥宅有仇...)
以上,都是在他人营业场所
也就是别人的地盘,那,尊重一下人家应该也不是难事吧?
我曾以为这是未经世事的小屁孩才会犯的错误
但几番来回,发现原来科技一直在进步,但人的心智并没有随着年龄成长呢?
言重了,抱歉
再谈到损害赔偿的问题
相信大家或多或少有遇过借东西被弄坏的经验吧
如果是便宜东西,抑或是熟人所为
这时可能会笑笑带过,甚至直接获得一个新的作为赔偿
坦若今天发生在营业场所,则是损害赔偿的问题
我曾与几位烧友谈论此事
但"主张此为店家营业成本,店家必须自行吸收损害成本"
这样主张的亦不在少数
因为大多数店家可能也无法举证(抑或是以客为尊)
但我想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素养,应该不是如此吧?
还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虽然不是贵到不能赔,但就是不想赔"
是这样吗?
谈谈自己,在试听不论平价机种,抑或是高价机台
"小心拿取"
"轻拿细放"
或许我没每一次做到,但我也是抱持着
"如果真有万一就只能买下来的打算"
这种心理建设的大前提,去对待每一次试听试物
但这圈子小,你要吸引新人来玩,就是要宽以待人
人一多
"品质" 就参差不齐
树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____
请问各位老烧初烧怎么看呢?
这只是闲聊罢了,请多发表你的意见吧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