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耳机板板规修订公告兼投票事宜

楼主: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7 21:37:30
新板规经过两个月以上的实施,还有上次公告文内大家的讨论
当初有投票过的罚则原则上已不会再更动
这次想增订的是比较人性化一点的规定,跟执行板规下来觉得有必要改善的项目
1.新增自删条款 :
已往我最常收到的投诉就是手机发文失误、PTT指令不熟、防呆不够多之类的
往后只要是初犯,违规交易文在板主未处理前,发文后一小时内自删并来信自首
改处水桶30天
初犯、1小时内自删、来信自首3个条件都要符合才能适用,其他依规定处理
另外只要你的违规文章是我帮你删的,就是桶360
就算在一小时内你有想到要自删,结果发现已被板主删除,那一样是360
2.文章标题与未分类的违规处分加重 :
板规对于标题与未分类的罚则太轻,很多人文章一发就不管了
为了整体板面整洁跟利于板友搜寻
今后标题违规一律直接删除,累犯水桶30日
善意提醒若是交易文标题违规被我删除的,一样算有效交易文一篇
请依规定日期过后在重发,否则依续回罚则处理
3.同ID几天内可发一次交易文 :
基本上板主群的立场不排斥交易文,甚至乐见板友们享受交易文带来的方便与器材交流
前提是要合乎规定
不过必竟这里还是属于讨论性质的板面,不是交易专板
我个人还是希望交易文的比例能小过一般性质的文章,所以欲提高续回门槛天数
关乎大家的权利,还是用民主的方式投票取多数决
投票已开始这篇属合并公告,按大写V可参与,每位板友都有投票资格
有4个选项,分别是3天 7天 14天 30天
以上
作者: Dopin (ats.twbbs.org)   2015-05-27 21:50:00
我是觉得文章标题分类这个实在是有点 以前 BBS 根本没这个
作者: bzez (欧买尬)   2015-05-27 21:59:00
既往不咎?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5-05-27 22:05:00
推文有交易的呢?
作者: kira3628800 (kira10!)   2015-05-27 22:07:00
要不要像键鼠板的交易文规范那样??
楼主: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7 22:21:00
推文偷渡交易的本来就有规定拉,我有看到或有人检举的基本上都处理了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5-05-27 22:26:00
害我手痒想乱做动画了w
楼主: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7 22:29:00
支持楼上XD 我想魔法少女大家都当腻了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5-05-27 22:34:00
我去跟别人借SABER来用好了w
作者: rottkimo (洛特)   2015-05-27 23:20:00
有被CASTER绑走的那个SABER吗?w
作者: house09gbk (兔子)   2015-05-27 23:36:00
如果超过一个小时删文你那边看得到吗
作者: Catlaco (深渊正凝视着你)   2015-05-27 23:49:00
建议版主在线上时,应该一样给1小时自删自首时间,才公平
作者: k5648550577 (资本制生产)   2015-05-28 00:01:00
同楼上,因为在不在线上没人会特别去看
作者: terry1043 (蕃薯)   2015-05-28 00:08:00
作者: CO2 (吸呕吐)   2015-05-28 00:17:00
gj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15-05-28 00:41:00
成立交易板就好了公告完应该有个缓冲再执行吧 连置顶板规都没修正就开始…
作者: wdianrdk (风玄咏)   2015-05-28 00:54:00
推楼上!成立交易板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霉计画)   2015-05-28 01:07:00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5-28 01:08:00
如真成立交易板,是否真的只有利,没有弊呀?
楼主: zabonyuzu (Dolphin Omega)   2015-05-28 01:10:00
楼上发言值得深思,我也不赞同分开,更不用说没人要做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5-05-28 01:12:00
月经题 想成立交易板 那快去联署啊
作者: Dopin (ats.twbbs.org)   2015-05-28 01:13:00
至少这边可以单纯一点 当然缺点是交易板可能一堆诈骗 :p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15-05-28 01:15:00
只要有交易就有可能有诈骗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5-28 01:44:00
弄交易板,也是要有人去联属,事后要维护、负责目前在同一板,老实说板主确实吃力还不见得讨好但是在这样把关下的交易文,我觉得是相对独特(有灵魂?)可以看到卖家通常也是这里的讨论常客,甚至过去分享着他买了这只耳机,他有什么心得,他成长(?),他脱手相较之下可能比较能看到那只耳机的过往,卖家也较熟
作者: purplesky911   2015-05-28 01:58:00
或是他堕落了…所以落更深?XD所以脱手wwww
作者: liwmewmew (如果大海能夠)   2015-05-28 01:59:00
如果真要无差别交易平台,其实网络上大有这类平台了(?)也不差PTT的交易板,很可能只在交易板看到一样的文章XDDD 堕落更贴切点这样XDD我指的是成立交易板,可能多是跟其他平台一样的交易文只是很主观的 个人想法而已XDD 觉得这里的交易比较独特
作者: Virex (CS 1.6 Forever )   2015-05-28 03:02:00
交易板真的要做的话,或许还要把MP3板给整合起来才可行。再者就是联属问题,板主谁当?
作者: knight714 (漆黑的追击者)   2015-05-28 03:08:00
就算有交易版好了,还是会有一堆人来这边发文卖东西,跟现在这样比起来我觉得也不会有多好
作者: Xatt (WTF~~)   2015-05-28 08:00:00
自删判断一小时感觉太麻烦 采累进不好吗 第一次30天第二次90天 第三次360天
作者: eterbless (守护之翼)   2015-05-28 08:13:00
用累进+1 一小时这个判断只会烦死版主还造成额外争议
作者: ox1005 (奇诺)   2015-05-28 08:47:00
用累进的就是想减刑,违规交易文通通360最简单
作者: skybird0414 (天鸟)   2015-05-28 09:14:00
我觉得没有交易版最大的缺点是超过三年的文章都不见一堆听感文想回去找都看不到了我自己也是从开版就泡在这05年到现在常想找某些文章结果发现已经没有了
作者: Xatt (WTF~~)   2015-05-28 09:22:00
天鸟大这部分应该要突显精华区的用处吧
作者: michealking (GG了)   2015-05-28 09:26:00
问题是自己的文章不会都进精华@@ 那要把交易文放到精华区吗? 每个月固定备份一次这样?
作者: Xatt (WTF~~)   2015-05-28 09:31:00
版面文章没有整理到精华区..即便版面没有交易文.迟早也是会消失的.只是减缓文章消失速度
作者: musashi1006 (路人)   2015-05-28 09:42:00
推楼上
作者: dda1829 (封尘〃羽)   2015-05-28 11:17:00
自删没被发现没自首不就没事了?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5-05-28 11:21:00
之前想留的文章赶快叫版主帮我M XD
作者: johnnyjaiu (人若犯我 加倍奉还)   2015-05-28 12:33:00
删文版主看的到
作者: dahlia7357 (dahlia  )   2015-05-28 13:40: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taiwankiss (台湾亲亲^^)   2015-05-28 13:57:00
至底才两篇文章,开个至底交易文如何?
作者: Z1000 (Z1000)   2015-05-28 14:14:00
之前置底的导览和器材推荐被系统吃掉了
作者: skybird0414 (天鸟)   2015-05-28 14:17:00
精华区的整理不容易以外 查起来方便性也小一些不过的确交易文另开只是减缓文章消失的速度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5-28 14:28:00
版主人力有限 当初在制定M文当成交易资格认定的条件时就有提到说如果自认应该可以M文或以前的优秀文章都可以来信告诉版主补M
作者: house09gbk (兔子)   2015-05-28 15:22:00
自认为好文的可以补M吗 跟C洽一样?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5-28 16:21:00
我没办法逐一过滤 来信推荐 自荐都欢迎 最终由版主认定
作者: lyc5566 (lyc5566)   2015-05-28 21:55:00
事实上也不用专门成立一个交易板 只要禁止交易文即可禁止后 有心人士想成立 自然会去处理 那边也不属于耳机版管理的范畴 那边要怎么搞 就让别人去搞耳机版仍然能够保持着 讨论 推坑 清新自然然后希望版主把心力放在整理精华区的文章 预算 品牌等分类
作者: CO2 (吸呕吐)   2015-05-29 00:30:00
月经交易版、、、是真心以为耳机版友多到溢出?
作者: Layase1 (Layase)   2015-05-29 02:28:00
不过板上三万篇就有九千篇是交易文XD不过隔壁板两万多篇已经有一万多篇是交易文了
作者: karlrecon (全民除霉计画)   2015-05-30 15:18:00
是说..这篇可以置底,会比较多人交流想法
作者: ox1005 (奇诺)   2015-05-31 20:39:00
希望至少能有个自首成功案例,不然这版众好意就浪费了...
作者: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6-01 09:47:00
有人来信自首 但 我回信说要桶30天后 才发现他符合资格XD下次应该先查再回信的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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