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耳机版版规修订草案兼宣导

楼主: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3-11 10:25:00
大家好,我想说简要说明一下对于板务的想法及立场,还有简述板规的变动
一、板规变动部分
交易资格:维持限制未发表3篇以上非交易文之板友发表交易文,并加重处分。
新增 M文1篇,即不受上开3篇文之限制。
(如有自认应M文而未M,请来信版主请求补M,由版主评估后决之)
交易文续回:3日内不得续回交易文。
交易文禁止删除价格、文章、修改标题以利后续查证、参考。
团购文:维持先发调查文,团购条件成立后,将调查文转寄予版主“备查”
正式团购文视同交易文,发文资格及续回规定均与交易文相同。
(惟团购主若同时有物品于板上买卖,不视为违规)
推文规则:自负推文责任,但为维护版面讨论秩序,如有引战、谩骂等行为
仅受理本人检举,由版主决定是否处分及期间。
发文标题及格式:不符合规定有24小时修改期,逾期版主迳予删除。
要文章活久一点,就照格式来。
战利品分享:每日限1篇,每次限3首,同专辑不得逾6首。
未规定事项,均由版主群联名为之。
二、执行板规之态度及立场
我及Z兄基本上已达成共识,我们所能维护或限制的是板面的秩序,并不干涉
文章内容及交易内容,各位版友应自负发文责任及交易风险,因此仅在版友
发言或互动达到干扰版面秩序或用语明显属情绪性用词,或与耳机版无关时
版主才会介入处理。因此,新板规罚则很重,但讨论发表很自由,请不用过
度担忧。
版主人很好的!版主人很好的!版主人很好的!
另外,版面讨论很久的团购、代买等行为应如何处理的问题。我及Z兄讨论的
结论是关键在于是否属“营利”行为,代买(团购)次数、期间并非主要之点。
而要如何定义“营利”行为是个大问题。因此,若非以商业利益为主要目的之
行为,例如出国回来帮忙带耳机、帮忙代订国外网站、一起订购分摊运费等
纵使有在收取商品价金、税费、运费以外,另收取些微杂支开销之行为,均
不视为营利行为,采从宽认定之立场。
既已从宽认定,若仍经版主认定有营利行为,原文先删除,并给予发文者7日
申覆期间,若仍无法说服版主撤销处分,轻微者处分水桶360日,严重者永久
水桶。此为板规内最严厉之处分。
三、板上讨论风气基本上非常平和,吵架的机会也不多?因此,主要的风险还是
在涉及金钱交易的部分,要交易、汇款前请多多查证,再做决定
我通常会q一下ID登入次数等资讯,a一下板上文章
更严谨一点就估狗一下 EX: lowenli site:ptt.cc
自己小心就是了,不然找版主哭哭,也是会跟你说去报警而已 XD
以上,祝大家都能拥有自己喜欢的耳姬,愉快享受音乐!
作者: OK8066889 (麟呗舞集)   2015-03-11 10:35:00
推推
作者: crasser (Kana)   2015-03-11 10:41:00
祝大家都能拥有自己的音乐,愉快享受耳姬(误
作者: amateuruser (U文心得大师)   2015-03-11 11:36:00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5-03-11 11:39:00
推~~~
作者: greg7575 (顾家)   2015-03-11 12:00:00
版主会喵喵叫吗
作者: donkilling (å’šå’š)   2015-03-11 14:02:00
赞同支持推!
作者: WasHenryTsen (WasHenry0101)   2015-03-11 18:28:00
作者: boris20050 (永远的存钱中)   2015-03-11 19:03:00
新版主上任啦!!! 希望交易文能够收敛w
作者: purplesky911   2015-03-11 21:47:00
桶我啊…笨蛋 辛苦了
楼主: lowenli (用力生活)   2015-03-11 21:59:00
p大都开口了 马上办!! 科科
作者: carlchang (carlchang)   2015-03-12 22:12:00
罗兄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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