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规] 耳机板板规2012(团购代买分享请看这篇)

楼主: jackjack0805 (● ω ●)   2010-03-23 16:32:38
===================================一般事项===================================
1.全面禁止注音文、一行文。
2.广告及业代所PO文章由版主自由心证后砍除,文章本体会在资源回收桶
保留一段时间,要申诉请把握时间。有必要时会水桶该ID,期限由版主自
由心证认定。
3.如有要发起合购或团购,请先参考下方团购文条例,违规者不通知砍文
也不备份。
4.买卖文从进版算起三页内禁止续回,否则算是手动置底,不通知不备份
砍文。有更动贩卖/购买相关条件或补齐照片/証明等不在此限之内。
此外交易文章请勿回应到板上,违规者信件通知后不备份砍文。
5.公告文标题限定板主使用并禁止回复,非板主之其余使用者一律劣退,
情节严重者水桶由板主自由心证。
6.板上发生任何不愉快,板主会酌量介入,对板主处理方法不满意再讨论
7.禁止询问有关于"骑车用耳机"相关问题。
8.禁止询问"某某耳机卖场商品是否为假货"等盗版耳机相关问题。
9.战利品分享限制请参考下页,交易文相关请参考#17IMvHLT(Headphone)
===================================战利品=====================================
近日战利品分享的意义
是当听到不错的音乐心痒难耐时
以让板友"尝鲜"为目的的分享行为
是"推广"而非"散布"
也请喜欢的板友于24小时内删除
并自行想办法取得(去CD行或是其他途径)
也为避免文章过度泛滥招人非议
板规将订下以下限制
1.限制 单人一天一篇
2.限制 一篇分享文最多三首
3.禁止 推文求档
1、2项采记点制 并入交易文违规计算
3直接水捅一天
补注:版权过期的老东西不算
===========================团购文与营利性质交易相关===========================
1.团购文部分:
团购必须先发调查文(并无限制一团只能买一样东西 可多样商品成一团)
除了要标明购买者需支付的金额与内容之外
需要附上团购主的购买对象资料(主要是价钱)、有无可能抽中关税以及日后的保固处理
并订出团购人数下限或上限
如在三天之内,依推文的情况可以推定达到开团人数下限,即可向板主提出申请
若超过三天还达不到团购人数,该团不成立之外,未来两星期内该调查不得重新进行
若该调查内容有大幅度改变(价格、数量等)则不再此限(能否重开调查文由板主认定)
成团之后的流程无论是信件联络或是直接公开在板面上皆可
基本上想长期开团者还是请您去团购板or代购板比较快
2.营利交易文部分:
禁止长期代买、代工、摆摊贩售无现货或有现货的全新"零手品"交易文
为给对板上有长期贡献的板友服务的机会,可接受置于签名档或名片档的外部连结广告
对于短期少量的代购或是特价商品转卖(频率及数量的容忍度由板主自由心证)
只要能给予板友"优惠" 并不会多加限制
违者水桶一个月
严重者劣退+水桶半年
以上有关板主自行认定的部分 皆有讨论空间
发文后请先自行备份 或是发文前先与板主讨论
对板主讨论后认定的结果有异议请直接向组务申诉
==============================================================================
以上 祝跳坑愉快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0-03-23 16:34:00
囧 我正在上传.. 可以从明天开始 囧
作者: aganqq (aganqq)   2010-03-23 16:36:00
推签名档 XD
作者: yeahbo (MSA-0011[Bst]PLAN303E)   2010-03-23 16:38:00
推签名档 XD 新的受害者不断增加啊...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0-03-23 16:40:00
那我正在上传的怎么办 QQ
楼主: jackjack0805 (● ω ●)   2010-03-23 16:42:00
那就先不算你的吧
作者: evadodoya (口责口责)   2010-03-23 16:44:00
感谢 因为我在上传 2CD 的伍佰-冬之火 抱歉 ^^
作者: sniper0710 (史耐普)   2010-03-23 16:45:00
一天一篇 是指每个人最多一篇还是总共只能有一篇?
作者: firmamentx (abcdefg)   2010-03-23 16:48:00
我的疑问跟楼上一样
作者: HLING (冷咖啡)   2010-03-23 16:59:00
推签名档 那就把自己的系统拿出来谢罪吧~~~
作者: MitsuhideA (《雅》みやみや~)   2010-03-23 17:21:00
签名档满眼熟的 XD
作者: jakkx (风蓝)   2010-03-23 17:24:00
你!就是因为你…!?我不要道歉,我只要…!(要啥?)
作者: spyguy (AKG*Classic)   2010-03-23 17:25:00
妳!>///<
作者: lynked (左手不只是辅助而已)   2010-03-23 18:00:00
无版权之物不应该受限制...
作者: Cobraswin (品尝音乐 耳听为凭)   2010-03-23 18:04:00
著作权也有时效限制,呵呵
作者: yuzuki   2010-03-23 19:47:00
所以不能一整张专辑作分享吗?(如果一张超过三首)
作者: sniper0710 (史耐普)   2010-03-23 19:50:00
可以今天123 明天456 ....(被打
作者: TrishStratus   2010-03-23 19:50:00
那就整张抓成一首再复个.cue 嘿嘿 这样算一首呢XD
作者: Bluetank (来个新生活吧)   2010-03-23 20:02:00
楼上说出不能说的秘密了 XDDD
作者: TrishStratus   2010-03-23 20:13:00
其实更简单,直接档名rar改成jpg就好了XD
作者: Ws804 (我得了不换会死的病)   2010-03-23 20:22:00
这签名档很实在...
作者: popblue (blue)   2010-03-23 20:59:00
分享是好意 大家要珍惜这个资源,不要让好意变犯罪
作者: jikanson (苍月薰)   2010-03-23 21:42:00
推文的那些自重一点好吗? 规定就是规定现在你们大辣辣在公告下面讨论怎么破解是怎样?通通禁一禁要不要? 拜托 学网耶 禁止一下很过份吗?
作者: aganqq (aganqq)   2010-03-23 22:02:00
板大请息怒
作者: loamsdown (posco)   2010-03-23 22:54:00
第一次看推文觉得无奈...
作者: TrishStratus   2010-03-23 23:23:00
认错 对不起 下次推文会多思考的 杰克请修我推文玩太久 整个忘了这是学网 啧啧
作者: a411120 (苏子)   2010-03-23 23:29:00
我赞成通通禁止
楼主: jackjack0805 (● ω ●)   2010-03-23 23:30:00
懒了 桶一桶比较快 科科
作者: AxelRubiPell   2010-03-23 23:35:00
建议置底一篇"完整版版规"
作者: purplesky911   2010-03-24 00:34:00
辛苦了!拜托置底,刚刚差点就掰掰了仔细想想,这种事置底好怪><
作者: linjaha (小K(囧君))   2010-03-24 06:27:00
推签名档 笑死了wwwwww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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