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为什么地方全部推给中央?

楼主: hunng5 (阿豪)   2026-07-15 20:41:37
第一阶段维护食品安全的是地方的县市卫生局,接下来才是中央介入
现在地方锅全甩中央到底是怎样??
食安法41条:
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为确保食品符合《食安法》,得进入场所查核、抽验、要求业
者提供资料、封存违规产品、命令暂停作业或停止贩售等措施;中央主管机关于必要时,
也得采取相同措施
地方政府(各县市卫生局)是第一线查核与稽查机关,依法有查核、抽验、封存等权限。
中央主管机关(卫福部食药署)在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介入执行相同措施,并负责制定相关
标准与办法
所以,若有人主张“地方政府只是照中央标准做,因此中央要负全部责任”,这并不完全
符合第41条的规定。法律上,中央与地方都有各自的法定职责:
(1)中央负责制定政策、标准及必要时介入。
(2)地方负责第一线查核、抽验、稽查与执法。
法律规条写的清清楚楚的
连我这种鲁蛇都知道
阿那些自称什么美国台湾最高学府毕业的政治界的菁英,读那么多书,背那么多法条的难
道会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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