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特] 橘子:“我请珮琪确认。”

楼主: Homura (虎斑街猫˙Rebirth)   2026-04-10 17:26:14
1,500万元授权金案,汇款给木可公司时间点分别为112年11月30日、12月5日、113年1月5日
、同年月10日,均在总统大选投票前40余日至3日前,经费支出之高峰期,李文宗、李文娟
此时将高达1,500万元资金自政治献金专户汇至木可公司帐户,木可再于112年12月20日、11
3年1月19日、5月24日分别汇款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至被告柯文哲第一银行帐户
许芷瑜于112年12月13日传送讯息予被告李文娟称:“汇款后跟我说喔”,被告李文娟于同
日回复:“确切作业完再告诉你 谢谢”,被告李文娟又于同年月20日传送讯息称:“已汇
至指定帐号”,许芷瑜则回复:“我请佩琪确认”等语,嗣许芷瑜于翌(21)日传送讯息予
被告李文娟称:“是汇100吗”、“记得当时是说200”,被告李文娟回复称:“下个月”等
语,可证木可公司收受竞选总部支付前2笔授权金后,被告李文宗即指示被告李文娟支付授
权金予被告柯文哲。被告李文娟复于侦查中供称:“我跟柯文哲讲要汇授权金给你,请他提
供帐户,柯文哲说他知道,然后之后跟B18讲,最后给了第一银行的帐号。”,显见此段
过程被告柯文哲知之甚详。
被告柯文哲之配偶B18于收到前2笔共计250万元款项后之113年1月22日,即自被告柯文哲
前开第一银行帐户转汇244万元至被告柯文哲之子柯傅尧之元大银行帐户,有柯文哲第一银
行00000000000号帐户113年1月22日汇款至柯傅尧元大银行00000000000000号帐户244万元汇
款申请书在卷可佐(见A85卷第575、582页),用以购买基金、股票使用,更征被告柯文哲
系将政治献金款侵占私用之不法意图。
竞总巧立名目汇款给木可公司,木可随后再以同样名目转汇入柯文哲帐户,且是由柯文哲提
供帐号
Peggy在确认收到共250万之木可汇款(
113/01/19)后,随即于同月22日将柯文哲帐户中的244万元,转汇入儿子柯傅尧
帐户,用以购买基金、股票使用
所以橘子是要佩琪确认什么呢?好好奇唷
老妈转钱给儿子有什么问题?有什么证据证明是确认收到250万后才动念汇款!?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金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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