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内政部将推“社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 切

楼主: DDDDRR (QQ)   2025-07-31 2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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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将推“社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 切4等级、整体负担率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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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整新闻内容︰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内政部国土署今(31日)说明草拟中的“社会住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草案以收入高低分成4个级距,包括低收与中低收入户,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30%;以及家庭平均所得未达最低生活费1.5倍、所得达最低生活费1.5到2.5倍、所得达最低生活费2.5到3.5倍等,不超过市场租金的60%到90%。
内政部长刘世芳表示,社会住宅是政府为解决民众居住问题而推动的重要政策之一,借由建立公平及合理的租金分级收费原则,照顾更多有需要的家庭,这次收费原则草案以收入高低分成4个级距,租金折数从30%到90%不等,并明定社会住宅所在地最低生活费为社宅租金涨幅上限,让不同所得水准的民众都能够负担得起社会住宅租金。
刘世芳说,草案将依法制作业程序,于近期办理预告,后续再参酌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各界所提意见进行修正,以实质减轻民众居住负担。
针对社会住宅租金分级收费原则草案分级租金上限,吴欣修说明,主要分为双北与其他3个类别。在台北市社会住宅部分,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的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30%;其他依承租户不同所得能力分级,不超过市场租金60%~90%。新北市方面,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的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35%;其他依承租户不同所得能力分级,不超过市场租金65%~90%。
至于双北之外的其他地区,根据内政部草案,低收入户及中低收入户租金不超过市场租金40%;其他依承租户不同所得能力分级,不超过市场租金70%~90%。
吴欣修说,依目前盘点社宅资料,整体租金负担率不超过所得的30%,也符合社会上对租金占所得比例的期待,希望透过这样的方式在全国订定接近的标准,对齐到大家所能生活的条件。
而过去有所得收入、身份别两种分级方式,草案等同改为以身份别认定补贴标准,且精简分类。吴欣修说,会做这样的分类,都已经把卫福部所列的弱势户、非弱势户做对齐,过去地方政府自己分类的太过细,且为了凸显分级效果把租金降到太低,反而导致社宅的收入不稳定。
吴欣修说,这次草案在规划过程,地方政府有提出这样的困境,所以才会逐步做整并,也大多认同这样的分级方式。但吴说,是不是一定能100%对齐所有不同弱势户的所得?坦白讲,比较难查出来的是所得,过去财政部、卫福部都很难精准从所得去判断,无法很精准,因此不能做太细节的分类。
内政部表示,综整所得收入、生活负担能力、弱势照顾及各地区市场租金与中古屋行情等因素,在符合国际认可的衡量指标下订定本原则草案,不仅扩大对低收入及中低收入家庭的照顾,且为避免在双北高房价区域,依市场租金打折可能会有租金过高的情形。草案也增设以最低生活费为基准的计算方式,2者取其低来择定所适用的租金折数。
另外,草案也规范,依据社会变迁及经济发展情形,兴办机关(构)至少每3年检讨1次租金,惟调整幅度不得超过社会住宅所在地的最低生活费涨幅。此外,为保障既有承租者的居住权益,也规范待现行租约期满后,才会依照本分级收费原则收取租金。
另外,吴欣修提到,过去几年社宅的设计都是大坪型、高公设,总价来看会非常高、但单价低,很多年轻人会期待居住环境是这样,但的确有些收入水准不高的族群,只是期待有好一点的室内环境,跟一般民众需求有冲突。
吴欣修说,未来设计社宅时都会考虑这些问题,有些公设不一定要完整存在,尤其现在幼托中心、日照中心或公共图书环境,都跟地方政府明确签订契约,开放空间尽量跟这些公社融合,缩减公设比例,其次,模组化设计也能降低坪数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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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附注、心得、想法︰
刘世芳虽然改路名失败
但这次做对了
政府带头做社宅
毕竟租屋市场跟房市绝对是环环相扣
除了这两年买房当投资的比较惨之外
自住户本来就不会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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