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所以为什么还要押柯文哲==

楼主: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5-07-27 20:33:52
※ 引述《shohei5566 (欧他尼)》之铭言:
: 投票结果就显示了
: 柯文哲案 目前台湾多数人是不信司法的
: 如果柯文哲罪证确凿 我想大家都支持关一关
: 但柯文哲 高虹安
: 以目前看到的调查证据
: 就是司法硬要搞
: 尤其是高虹安那个案子太扯了
: 水母466元贪污
: 一个台大毕业的 会为了466元贪污?
: 然后绿媒政论 或是 政黑 还在洗水母不要得寸进尺 贪污1元也是贪
: 人民现在对司法就是投下不信任票
: 应该要放柯文哲出来了吧?
台大毕业就不会贪466元?
我敢打包票,你绝对没看过完整的起诉书,更不用说法官的裁决书了。
而你们小草展现出来的,从头到尾,就是对法律逻辑的彻底无知。
法律在乎的是什么?是在乎你们有没有从国家体系中掏出钱来。
至于你们这群共犯之间,谁拿比较多、谁没分到,那只是你们内部分赃时的恩怨情仇。
一群人抢银行,抢完之后把某个人丢包在外,没分到钱——然后他就跳出来说:
“我没有获利耶!”
搞笑嘛?法院要审的是你参与抢劫这件事本身,不是你后来口袋装没装钱。
来,我跟你讲一个人——林进福。
被判贪污七年,贪了多少?0元。
小脑袋瓜是不是开始困惑了?“欸,0元,不是没贪吗?”
不。因为他是共同正犯,他帮他老板A了一百多万,钱全进老板的口袋。他人没拿半毛,
但全程帮忙盖章、签呈、跑流程,结果法院怎么判?七年。
懂吗?法律不是只看谁把钱放进口袋,而是看谁一起完成这场贪污行动。
所以你要护航水母,请先睁大眼看清楚整份起诉书。
水母案中流程明确、帐目明晰,整个贪污行动证据确凿。
我其实也相信水母没有犯意,可能只是当成行政流程在跑——但贪污罪不是看你“想不想
”,是看你“有没有做”。
水母这案件法官在他死不认罪前提下,依旧给他减刑,依旧给他缓刑。
让他从七年起跳的罪,变成不用关。
这是因为他可怜,他愚蠢。
不是因为他没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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