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民进党挡“儿虐致死加重刑期”??

楼主: m82 (消脂努力中)   2025-07-18 11:38:56
※ 引述《kmter5566 (giveme500)》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tCDTAsI.jpeg
: 虽然最后没用的51席没挡成功
: 但是为啥民进党要反对
: 儿虐致死加重刑期
: 是民进党心疼犯人
: 怕犯人做太久的牢吗
: 青鸟能不能解释一下
你在刑法上看到OO致死,表示OO是主要犯行,致死是OO之后导致的结果
比如过失致死、伤害致死等,刑度通常会比杀人罪要轻
因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普遍被视为最严重的犯罪
但检查官起诉或法院判决时使用的法条是OO致死或杀人,会斟酌嫌犯犯行等各项证据
来判断其罪行是否有杀人的故意
https://www.tpp.org.tw/newsdetail/4081
结果民众堂提的法案是:对未满七岁之人犯杀人罪者“加重其刑二分之一”,也就是
15-20年;若是以凌虐方式杀人的话,更可处以死刑或无期徒刑
故意杀未满七岁儿童,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凌虐致死处死刑或无期
非故意致死比杀人罪还要重,那以后相关犯罪的辩护,是不是直接往故意杀人导向就好?
以后儿虐犯如果把小孩弄到重伤,会不会为了求比较轻的刑期,直接一刀下去再自首?
(但这要适用凌虐致死还是杀人,如上所述检察官跟法官会视犯行而定)
为了吓阻犯罪,结果可能造成受虐儿失去求生的机会,这样的修法是好,还是不好?
更新:看来这题就是今天壮世代KPI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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