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erotec (备劳喘)
2025-06-04 11:06:38※ 引述《moshenisshit (嘻嘻)》之铭言:
: 领衔人的问题被赖苡任提出来,
: 突显我国法律存在非常多需要修补的缺陷,
: 应该恢复过去罢免领衔人三个人的制度,
: 然后这三个人只要其中一个人有签名,
: 连署书就有效,以解决单一领衔人退出的问题。
赞 认同 快改 蓝白快点修法
我迫不及待看到这种情形了
以下为设计情境:
“罢免OOO的连署今日到送件期限,份数不足宣告失败,原因是担任领衔人的三位领衔人,
分别向连署民众宣称自己才是唯一正统,手上握有最多份数,能够达标的领衔人。
结果明明这一区共计连署签出了17%,是超出门槛许多的份数,
结果三位领衔人分别取得8%、6%、3%,至于团队内哄原因,本台将会继续为您追踪。”
赞 快去改 求你了 不改是乌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