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afff (LEAF)
2025-05-26 14:15:39最近陈其迈说:各县市电力自己发,
虽然听起来像意气用事的发言,
但参照各国经验,
并非不可行
例如日本,
自战后以来电力公司就依照区域被拆成10家电力公司,
之后更是逐渐自由化,
释出股份并且上市
各公司独立发电并且独立订定电价,
(仍有接受国家补助)
目前台湾各区域对采用何种发电的态度差异很大,
且时不时会吵“南电北送”的问题
因此不如依照区域将台电拆成五家区域电力公司,
并且让地方政府入股,
包含北部、中部、南部、东部与金马,
北部用核电,
南部用太阳能,
大家都可以用自己喜欢的发电方式,
而且如果要送电到其他区域,
也可以收取费用补贴环境成本,
不是很好吗?
不过可能有的缺点是东部发电量似乎长期都低于用电量,
新建发电厂遇到环境问题会是很大的障碍,
或者就要跟别的区域买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