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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国昌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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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智杰、邱志伟的可耻修法 赖清德同意吗?
今天早上,我在司法法制委员会戳破由许智杰、邱志伟领衔提出《刑事诉讼法》第441条
修正草案,正是为了勾结遭通缉的中国人任国龙炒作大同股票遭重判定谳的台商郑文逸脱
罪,量身打造的修法。
如此臭不可闻的修法,司法院、法务部纷纷表达反对,甚至连吴思瑶都要法务部“停看听
”,显然是知道事情大条了,想赶快止血。
然而,真正严重的问题是,这并不是民进党立委第一次企图帮郑文逸脱罪!
去年4月,民进党诸多立委在全案还没确定以前,便提案修正《证券交易法》、《企业并
购法》变更犯罪的构成要件,意图为郑文逸个案修法。当时,就被台湾民众党党团活逮,
提案退回程序委员会;没想到等到判决确定,还是没有放弃,继续戴着钢盔往前冲。
再次印证民进党的“抗中保台”从来都只是口号,连对勾结中国通缉犯破坏我国交易市场
秩序的郑文逸都如此的呵护备至,我不知道许智杰跟邱志伟打算躲多久,但,我只有一个
问题:这个可耻的修法,赖清德主席同意吗?
4.附注、心得、想法︰
修法内容不贴 就瞎扯一堆
害我还去找修正条文来看
https://imgur.com/aRa122j
就只是让检察官在检察总长提非常上诉的时候
可以暂时停止刑罚
保障被告的权益而已
为啥可以连连看连到大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