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操作可以这样办
1.如生前为某党党员
死后30年内所有政治权力续存
唯一支持该党且溯及既往
(直接帮目前的死亡连署解套)
2.如有有遗嘱
死后30年内照遗嘱办理
3.未立遗嘱视同放弃不在世权利
如此让公民能在死后继续关心参与政治
以上正常人会斥为无稽
但蓝白毁宪乱政烂事没少干
趁现在过半强行通过
还可以解决因支持者挂了基本盘缩小的问题
※ 引述《songgood (ilovegoodgame)》之铭言:
: 我觉得可以
: 身为台湾人
: 死为台湾魂
: 为何魂魄就没有投票权
: 就没有罢免权
: 死人怎么了
: 亡魂怎么了
: 看不起亡魂吗
: 亡魂为何没有投票权
: 建议修改对死亡的定议
: 死亡不是犯罪
: 为何正常的死亡
: 会不能参与政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