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 tsaojungyu666 thread- 前时力成员不要

楼主: forb9823018 (风过无痕)   2025-03-30 00:11:32
※ 来源为FB/推特,则文章标题须为来源名称。(ex:人名、粉丝团名…et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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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threads.net/@tsaojungyu666/post/DHxNm-dRCuP
2.转录来源︰
※ 推特/FB 须为 FB人物名称、FB粉丝团名称 ※
※ 转录社论请附上完整标题 ※
tsaojungyu666 thread
3.转录内容︰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删减 ※
前时代力量成员请不要再自行印制不合格式规定的连署书给民众填写
这样的行为对已经陆续收到此类连署书的志工造成莫大的困扰与麻烦
4.附注、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备注 ※



※ “Live”、“新闻”、“转录”、“旧闻”及 转录他方内容之文章
每日发文数总上限为3篇,自删与板主删除,同样计入额度 ※
请连署书直接跟各区主导罢免团体拿,
为了连署书填写的有效性,
不然可能会出现一堆资格不符合的,
造成志工作业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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