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eeSeDol (啧啧...)
2025-03-10 17:23:15艺人转发央视贴文唱和中共 绿:政府须有所因应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503100116.aspx
中央社
台湾艺人于中国大陆个人社群微博页面转发央视“中国台湾省”贴文,陆委会考虑将依两岸
条例检视、查处涉及违法状况。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理解台湾艺人在中国发展受政
治胁迫下的不得不然,但面对中国步步进逼,政府须有所因应,不能束手就擒。
民进党团今天上午在立法院举行时事回应记者会,对于陆委会检视少数台湾艺人唱和中共消
灭中华民国主权,是否涉及与中共党政军合作有违反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33条之1情况,民
进党团干事长吴思瑶做上述表示。
吴思瑶说明,非常理解台湾艺人在不同地方,尤其在中国发展,承受很大的竞争压力,更要
受到很多基于政治胁迫下的不得不然。
吴思瑶解释,纵使可以理解,但是她同时喊话跟呼吁,台湾的艺人都是在台湾这片土地上获
得滋养、养分,有台湾人民支持,让其有能力站上更大舞台,任何的发言真的不要轻易伤害
台湾人民的情感,更不要伤害台湾国家的主体性。
吴思瑶指出,中国用政治胁迫方式对艺人、网红下手,并锁定用来利用做为认知战操作的工
具,中国的作为越演越烈,越来越食髓知味之际,台湾政府需要有所因应,不能眼睁睁看着
这些行为越被操作,越来越失控,却没有采取必要的行动。
吴思瑶提到,民进党团高度尊重陆委会后续的执行,在中国步步进逼之下,台湾政府不能束
手无策,也不能束手就擒。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谈及,艺人转发言论的行为可以分为2个层次,第1个层次是有跟中国合作
,并于合作之后做出这样的行为,如果是有合作,有签什么协议然后去发表言论,两者加起
来,可能就有违反第33条的问题,如果没有查到相贯证据,只剩下应和中国,很难认为艺人
违反什么。
沈伯洋强调,具有一定身分、地位时,比方说国民党政党代表、政务人员、公务员,做出这
样行为就没有那么单纯,应有一定刑责,他在立法院上会期提出相关修法,针对外患罪提出
新的型态。
心得:
是记者没写到重点吗?
整篇看下来,
完全不知道民进党要政府因应三小欸?
而且往好处想,
搞不好艺人微博乱写,
会让台湾人更有危机意识啊!
募款也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