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正黑板很多人不知道法律规定耶
法律规定是要罢免成功
必须要同意罢免的人大于不同意罢免的人
然后罢免的票数 要达到"选区人投票人"人数的25%
但是我发现很多人以为是"出来投票"的人有25%同意罢免
然后同意的人比较多就赢了
这根本是认知错误
如果现在投票率是50%好了
那就是要超过一半以上的人投同意票才能成
比如版上觉得罢免很稳的李彦秀
三立民调显示是一定会去投票的人有李彦秀同意罢免25.5%、不同意12.5%。
这样远远不够.....
除非是一定去投票的人 同意罢免有51% 可能还有机会
当然投票率要过五成
3Q那一次罢免有过五成投票
※ 引述《misaka0120 (野格炸弹)》之铭言:
: 正面守住的意思是
: 赞成过25% 但反对更多所以挡下来了
: 现行制度罢免失败的有
: 黄国昌 黄捷 林昶佐 谢国梁
: 这些同意都没有达标
: 也就是说
: 目前还没有人从超过25%的赞成票中活下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