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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whung (画一只鸡)
2025-02-24 11:50:05羁押法
第 23 条
被告之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丧亡时,得经看守所长官核准
戒护返家探视,并于二十四小时内回所;其在外期间,予以计算羁押日数。
被告因重大或特殊事故,有返家探视之必要者,经报请监督机关核准后,准用前项之规定
。
被告返家探视条件、对象、次数、期间、费用、实施方式、核准程序、审查基准、核准后
之变更或取消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由法务部定之。
○○○:
可以申请, 不能指定时间, 请问谁可以决定时间?
父亲临终既无法随侍一旁,告别式也说他不能来参加,请问这是什么世界?
请问这是什么世界?我们没要特权,我们要司法公平的对待。
这家人真厉害
明明就是要司法特殊对待,要求总统介入司法
却能演成自己被迫害,其他人都有的权利他们都没有
然后说自己没要特权、司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