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裤子放屁
这是现在的立法委员行为法
第 7 条
立法委员应秉持理性问政,共同维护议场及会议室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遵守主席依规定所作之裁示。
二、辱骂或涉及人身攻击之言词。
三、发言超过时间,不听主席制止。
四、未得主席同意,插言干扰他人发言而不听制止。
五、破坏公物或暴力之肢体动作。
六、占据主席台或阻挠议事之进行。
七、胁迫他人为议事之作为或不作为。
八、携入危险物品。
九、对依法行使职权议事人员做不当之要求或干扰。
十、其他违反委员应共同遵守之规章。
违反前项各款情事之一者,主席得交纪律委员会议处。
早就有列举出来了
问题是一直没有严格执行送纪律委员会议处
如今现在增列赔偿又如何
一个门锁是要赔多少啊
早就有的规定
现在忽然说要规定…………
※ 引述《win8719 (win8719)》之铭言:
: ※“新闻”标题须为原新闻标题且从头张贴 ※
: 1.新闻网址︰
: ※ 请附上有效原文连结或短网址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223/2913733.htm
: 2.新闻来源︰
: ettoday
: 3.完整新闻标题
: ※ 内文请完整转载标题 请勿修改与删减 ※
: ※ 注意发文标题 为原始新闻标题从头张贴 切勿修改与删减 ※
: 蓝委修立委行为法“破坏公物要赔” 许智杰酸:不要自己做不到
: 4.完整新闻内容︰
: ※ 请完整转载原文 请勿修改内文与删减 ※
: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 面对立法院冲突不断,国民党立委罗智强、游颢、翁晓玲等人提案修《立委行为法》,
明
: 订损坏者之赔偿责任,将破坏麦克风、门锁以及攻击禁锢立法院院长列入违法之举,并
要
: 求赔偿公物损害金额。对此,民进党立委许智杰酸,他不反对修法,但国民党不要自己
做
: 不到。
: 根据提案说明,修法将增列不得对立院公物毁损之范围,以及明订损坏者之赔偿责任;
并
: 为维护议事顺畅运作,增订对会议主席、议事人员和议事资料之保护。包括拘禁、限制
、
: 攻击会议主席或议事人员;以强盗或偷窃之手段,取得足以影响议事程序进行之议事资
料
: ;毁越门窗、墙垣或其他安全设备。主席得交纪律委员会议处。造成公物损坏者,应负
赔
: 偿责任。
: 许智杰说,国民党之前破坏国父遗照、在国会议场内丢猪肉内脏等,都是违法的行为,
甚
: 至被立法院催缴损害赔偿金额多次,到底还了没有?
: 许智杰表示,他个人并不反对修正法案,但要提醒国民党,不要自己订的规定,自己又
做
: 不到喔。
: 5.附注、心得、想法︰
: ※ 40字心得、备注 ※
: 这个我还满赞同的阿
: 顺便修一修三读规则吧
: 不然现在每次三读最后版本出来
: 又跟之前的差别很大
: 然后大家都无法了解
: 三读时资料前一日送达最后不能更改才能表决
: 不然无法三读如何
: 不然每次都三读才大幅度修改~无法研究
: 那之前二读是在干嘛没用了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