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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rose (小子木日免)
2025-02-12 13:30:06台湾监察院曾完成陆配权益总检查,举出陆配在十种情况下受到歧视或不公平待遇。包括:(一)身分证取得年限:陆配结婚6年后始能取得台湾身分证,而外配只需4年; (二)申请入境面谈问题:陆配申请入境需面谈,越南等东南亚国家籍外配虽亦需面谈,但其他国家外配免面谈;(三)长期居留限额问题:陆配长期居留每年限额1.5万人,外配无此规定; (四)保证人问题:陆配申请居留、定居需有保证人,外配免保证人。
除上述四项外,尚有六项不合理待遇,包括:(五)陆配子女收养问题:台籍配偶若有子女,就不许收养大陆配偶前婚(或未婚)子女,收养外国人则无此限制; (六)担任公职问题:陆配设籍后满10年始能担任公职;外配入籍后即可担任11职等(含)以下公职,12职等(含)以上才需等10年后;(七)学历承认问题:陆配高等学历不被承认;外配无此限制; (八)离境问题:陆配犯任何轻罪可能被迫离境;外配仅在经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上确定,且属故意犯罪者,始会遭废止居留许可之处分;(九)不动产取得:陆配难取得不动产;外配无此限制;
(十)工会参与:陆配无法加入工会;外配无此限制。
据“移民署”统计至2018年2月底,新住民配偶人数有53.2万人,其中陆配35.4万人,占66.5%。其中外配18万人中约12万人拥有身份证,几近三分之二一般外配取得;陆配36万人中仅12万人拥有身份证,几近三分之一陆配取得。显见陆配取得身份证比例远低于外配,这种“原籍歧视”其实非常明显。
十大枷锁,2018已经指出,现在改善多少了?有一项吗。没有吧。
外配累计2/3拿到身份证,陆配却仅1/3
台湾民进党执政,不把陆配所有被选举的职务全部拔光,就是开恩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