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陈PG要自X??

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2-08 21:59:34
※ 引述《kyon623 (昕)》之铭言:
: https://i.imgur.com/3MAaLx0.jpeg
: 现在是怎样??
: 小草要自杀、小草之母也要自杀??
: 虽然自杀不可取
: 记得如果真的要做,要记得遵从CF的教诲啊
: 吃安眠药就好
目前是在想着:
打印交易明细表,到底能证明什么?“金流”的问题,过去地检署不是已经多次强调了,
怎还要纠缠不清、不愿给自己放松?一连串举动到底有何意义?
对人生的绝望,绝对不是一个好的理由
相信作为昔日有权势之人的妻子,理应对此有很深切的理解吧?怎还会想要走上不归路,
为其所谓“不幸”的人生划句点?
地检署如果真有人情,在见到这个帖子后,该速速采取必要行动,以防悲剧发生
过去使用的高压手段,也不该持续在法院上运用,毕竟嫌犯的基本人权有受尊重的必要
问题不会随着自己拒绝“曙光”的存在而结束,这理当要搞清楚啊!
“安眠药”不会解决问题,醒来后反而会使自己痛苦一辈子
以现代的学术理论来说,寻求专业咨商才是唯一解,其他方式恐怕无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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