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壮世代网军进来,关于750规费

楼主: rhino0314 (鬼岛梦想家)   2025-02-08 14:16:51
壮世代网军洗了两天NCC收射频器材规费750元这件事,刚刚看王鸿薇也上车了。很好,我就
是在等国民党立委上车要来发文打他们脸。
首先,电信射频器材本来就是管制的,一般大众使用的第二类射频器材,像是手机或是会用
到蓝牙、wifi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依法都受管制。制造或输入的厂商都得去实验室检验,拿
检验报告向NCC提出审验,合格之后才能在台湾贩售。以厂商进口器材为例,厂商去找实验
室检验,一张证书大约是6万元。
但是自用的情形,也就是譬如你从国外买iphone或蓝牙耳机自己带进来的情形,是不需要查
验的,根本不需要送NCC查验,自然不会有什么规费的问题(但你一次带超多只,显然不是
要自用的情形另当别论)。现在壮世代网军在那边混淆视听,讲说什么在国外买手机带回台
湾自用都要被收射频器材审验的规费,那完全是在造谣!
那到底什么情形会有750元的规费?讲的是“海外邮寄”的情形。依规定,邮寄2部器材以下
的射频器材走的是快速通关,收件人不需要到NCC临柜办理查验;至于3部器材以上的情形,
则是要到NCC临柜办理,这个从过去就是有在收规费。
现在NCC加征规费的部分,是“邮寄2部器材以下射频器材的情形”,这种情形以前不用收规
费,但是现在要收750元规费,这个才是真相,并不是所有海外自己带入国的射频器材都要
收这750元的规费。至于为什么NCC决定对邮寄2部以下射频器材的情形加征规费?这是因为
近年来很多代购商知道这个漏洞之后,全部都化整为零,不再用自己的名义邮寄射频器材入
国,而是用买受人的名义将器材寄送到国内,这么一来代购就不需要自己去申报查验,而且
因为在2部以下,所以买受人也不需缴纳查验规费,而这个的量非常大,已经大到成为NCC日
常业务的负担了,因此才新增了这个收取规费的项目,一方面这是依规费法第7条向使用行
政服务者收取行政规费,二方面也是避免射频器材的管制被不当架空,如果是代购进口,就
应该走进口的管制,而不是化整为零假装是收件者自用邮寄输入。
然后现在王鸿薇跟着上车在那边吵说NCC不该收这规费,妳是忘了NCC的业务费被你们蓝白删
到剩多少了是不是?一方面删NCC的业务费,另一方面又叫NCC不能就审验项目收行政规费,
你们到底是要怎样?然后你们是鼓励代购商都绕过射频器材管制,大量用这种方式进口是不
是?这种烂委就是欠罢免,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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