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ptic (无明)
2025-02-06 19:41:29※ 引述《KKlin813 (林口许光汉)》之铭言:
: 李彦秀说他26年前从政
: 哇靠经过26年还搞不懂财产申报
: 这他妈什么立委啊
: 投票部队喔
: 26年都足够年6个学士学位
: 你搞不懂财产申报
: 这你信!?
一位国民党元老,竟敢坦然无惧地说“不知道财产申报”
而且还同时陷入双重国籍丑闻
如果只做了一半(只涉及其中一个问题),其实真的还好、不太能被揭穿;但两边都中标
的时候,就不能说不是知法犯法了...
更何况,宣誓时都已经声明了:(参考《宣誓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余誓以至诚,恪遵宪法,效忠国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职权,
不徇私舞弊,不营求私利,不受授贿赂,不干涉司法。
如违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制裁,谨誓。”
海外资产申报不实,这不涉及舞弊行为吗?
涉及双重国籍,难道没有忤逆《中华民国宪法》精神?
反正自以为事情能被覆蓋,不会被任何人发现
但一被爆出有虚情假意时,就会设法找借口为自己撇清责任,这与一位民意代表的正当行
为恰恰相反
诚信这码子的事,真不知何时才能改善呢... (对于任何党籍都是一样的)